宗慶後深陷偷稅門
娃哈哈董事長涉嫌偷漏個稅近3億元
核心提示: 4月13日,媒體突然爆出娃哈哈集團董事長宗慶後偷逃個人所得稅近3億元的消息,讓原本陷入僵局的娃哈哈與達能的收購之爭再次增添了意外因素。對宗慶後“偷稅門”事件,目前形成了其涉嫌偷稅罪和其漏稅數額未構成偷稅罪的條件的兩種看法。
⊙《法制週報》記者鄧益輝
去年4月初,娃哈哈集團董事長宗慶後開始陷入煩惱:與合資方法國達能公司圍繞“娃哈哈”系列商標權等問題發生了一系列爭端,久未休止。後經協調,雙方將談判期延遲至今年4月10日。
今年4月13日,《財經》雜誌披露了宗慶後偷逃個人所得稅近3億元的消息。隨後,杭州市地方稅務總局稽查一局證實,正在“與國家稅務總局磋商對已查實偷稅金額的定性問題”。現在,對於這位娃哈哈掌門人來說,涉嫌偷稅罪纔是他最大的煩惱。
上海翟建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培鴻說,如果宗慶後被起訴,他將面臨3至7年的有期徒刑。還有專家認爲,宗慶後尚未繳納的稅款只有數百萬元,與應納稅額近3億元相比,不足10%,達不到《刑法》中構成偷稅罪的條件。
爆出“偷稅門”事件事件緣起於2007年8月的一個舉報。舉報人自稱“稅務研究愛好者”,被舉報人則是宗慶後。舉報人聲稱“宗慶後隱瞞鉅額境內外收入,未如實申報個人所得稅”。
國家稅務總局收到舉報後,迅速督促杭州地稅局查辦。2007年11月,杭州地稅局稽查部門正式立案調查。據記者瞭解,目前,調查已有重大進展,但已查實偷稅部分的情況如何定性,國家稅務總局與杭州地稅局正反覆磋商。
據瞭解,目前定性的難點在於,宗慶後在稅務部門啓動調查後,於2007年10月補繳了2億多元的稅款,使應繳而未繳的稅款只剩下數百萬元。因此,究竟是以近3億元立案,還是隻追究目前的數百萬元稅款,稅務系統內部仍存有爭論。
娃哈哈的成功很富於傳奇色彩。1987年,宗慶後帶領兩名退休教師,以14萬元借款起家,開始了漫漫的創業之路,最終創造瞭如今總資產近100億元的娃哈哈集團。1996年,娃哈哈與法國達能集團合資興辦了5個企業。令宗慶後沒有料到的是,這次合資卻在日後引發了中國當代商業史上最激烈的一次合資衝突。
在稅務部門對宗慶後進行調查的同時,達能和娃哈哈圍繞“娃哈哈”系列商標權歸屬、同業競爭、合資公司控制權等問題,在海內外展開的“訴訟戰”和“口水戰”,正進行得如火如荼。後經協調,雙方將談判期延遲至今年4月10日。之後,達娃之爭進入微妙期。
法國達能集團是歐洲第三大食品集團,杭州娃哈哈集團則是中國最大的食品飲料生產企業,全球第五大飲料生產企業。對此,新華社發表評論說,“達娃之爭”是迅速興起的民營資本與強大的跨國資本的碰撞。
在達能與娃哈哈的爭端中,宗慶後“振興民族工業的企業家”的形象也漸漸深入人心。這也是在談判中,他始終擁有對手所不具備的優勢。
宗慶後曾作爲人大代表呼籲,提高個人所得稅的徵繳額度,爲中小企業和低收入者創造良好的納稅環境。(法制週報新聞熱線:0731-4802117)但是,當涉嫌偷稅的事件在他身上爆發後,反差是異常明顯的。面對公衆的質疑,宗慶後在談判中所擁有的輿論支持優勢,如今也將面臨失去的可能。在這種情況下,僵持中的談判,無疑將出現有利於達能公司的局面。
達能設置的陷阱?
2008年4月14日上午,宗慶後出現在杭州市地稅局稽查一局的辦公樓裏,隨後與該局官員進行了40多分鐘的談話。
第二天,宗慶後接受採訪時,將劍鋒直指達能,他說:“由於達能舉報我偷漏稅,因此,稅務部門根據舉報對本人及娃哈哈所有的公司進行了稽查,我本人與集團所有分公司都在積極配合檢查。”
據娃哈哈公司哈透露,去年6月,達能集團的範易謀在媒體上公開說,要讓宗慶後在訴訟中度過餘生。到了去年7月,北京某律師事務所傳來消息,達能要求他們代理對宗慶後偷漏稅的刑事訴訟。這引起了宗慶後的警覺,他要求娃哈哈集團的律師團隊對所有的資料進行分析,之後,發現合同當中有一條款是要求宗慶後自己履行納稅義務。宗慶後感覺到風險很大,因此主動在網上申報納稅,並補繳了稅款與滯納金。
根據娃哈哈合資公司和宗慶後簽訂的《服務協議》副本中第八條的規定,宗慶後有義務“負責就工資、獎金以及其他利益,繳納在中國及其他地區的任何種類的任何稅款、收費或徵費”。而這份《服務協議》在曝光前,在外界一度顯得十分神祕。
娃哈哈集團工會顧問李肅表示,協議的確都註明了是由宗慶後自己繳稅,但是宗慶後所拿到的收入是少了一部分的,達能中國區總裁秦鵬當初曾告知宗慶後,會代其在新加坡繳稅,所以宗慶後從來都不知道自己沒有繳過稅,也沒有要求達能方面出具完稅證明。
對此,秦鵬則表示,無論他本人還是達能,都從未告訴過宗慶後會代其繳稅。他強調:“達能沒有替宗先生繳稅的責任和義務,因此也從來沒有在境外替他繳過稅。”
娃哈哈方面稱,“這是達能爲宗慶後設置的一個陷阱”,“欲將宗慶後置於死地,而達到其能順利掠奪娃哈哈公司利益的目的”。
達能公司則迴應,不管在哪裏運營,達能都始終遵守當地的法律法規,達能與宗慶後先生簽署的協議完全合法,並稱,這一稅案與達能目前正在和宗先生進行的商談沒有關係,達能希望通過討論找到和平解決爭端的方式。
有知情人士針對達能的迴應稱,在談判過程中,達能與娃哈哈的目標截然不同。娃哈哈要分家的想法強烈,就是把合資公司中達能的股份贖回。而達能視這個在華最大的盈利企業爲珍寶,始終不願意放棄。
專家認爲不構成偷稅罪
4月17日,上海左券律師事務所合夥人、世界稅法協會理事嚴錫忠律師接受《法制週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我國《刑法》第201條規定,偷稅數額在1萬元以上、並且達到應納稅額的10%以上的,方構成偷稅罪。宗慶後目前尚未繳納的稅款只有數百萬元,與應納稅額近3億元相比,不足10%。
因此,宗慶後在被調查開始之後、立案前夕補繳的2億多元稅款,成爲認定其罪與非罪的關鍵。
中央財經大學稅收與財務管理系主任、國內著名財稅專家蔡昌認爲,對於宗慶後在稅務調查開始之後、立案前夕補繳的2億多元稅款,只要稅務收繳入庫,就要按照已繳納稅款對待,不作爲其界定偷稅罪的基數。這也體現出中國曆來傳承的“坦白從寬”的法制思想和治稅方略。
嚴錫忠律師分析認爲,按照我國對“偷稅”概念的界定:“納稅人僞造、變造、隱匿、擅自銷燬賬簿、記賬憑證,或者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是偷稅。”宗慶後如果涉嫌偷稅罪,可能屬於進行虛假申報導致少繳稅款的行爲。但偷稅和偷稅罪是兩個概念,偷稅行爲並不一定構成偷稅罪,這主要看偷稅的情節是否嚴重。
專司刑事訴訟的上海翟建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培鴻說,宗慶後在立案前突擊補繳2億元后,目前他仍有幾百萬元稅款未繳。如果宗慶後被起訴,他將面臨3至7年的有期徒刑。這是目前宗慶後所面臨的首要問題。張培鴻律師表示,此案的關鍵其實不在金額的多少,而在於宗慶後是否有偷稅的主觀故意。
但各專家對於宗慶後有可能不被起訴意見比較統一。專家表示,作爲娃哈哈集團董事長,宗慶後的個人所得稅由集團財務替其繳納,宗慶後也許會以漏稅違法自辯,但不至判刑,最後很可能以上繳罰金並道歉收場。
如何監控特殊人羣逃稅?
記者從稅務機關相關人士處得知,目前,宗慶後“偷稅門”事件,不僅僅是國家稅務總局和杭州市地稅局關注的事情,其他各地的稅務機關都在討論這起個案。
有人認爲,“偷稅門”事件是因爲意外事件偶然被發現的逃稅現象,以往人們在討論個稅問題,往往集中在個稅免徵點高低、個稅稅負是否過重等,宗慶後的個案告訴人們,個稅的關鍵問題在於如何有效監控特殊人羣的逃稅和避稅問題。
嚴錫忠律師表示,稅務機關並不需要爲“偷稅門”事件承擔責任。(法制週報新聞熱線:0731-4802117)我國目前針對高收入階層而施行的個稅自行申報制度,講求的是納稅人的自覺,提倡的是“誠信納稅”,不積極申報個人納稅,屬於人個品行問題。這也是以後的發展趨勢。
就在媒體和專家對宗慶後遲交稅款10年,是否構成犯罪進行激烈討論時,4月16日,網上突然爆出消息,達能公司因涉嫌偷逃稅被舉報到了國家稅務總局。有人猜測,這可能是宗慶後對達能的反擊行動。
據《每日經濟新聞》向達能求證,達能方面表示,至今尚未收到國家有關部門的通知。同時對於第三方意見不予置評。
娃哈哈與達能的談判面臨着破裂,財經作家吳曉波認爲,“現在的局面對宗慶後很不利”,他說,此時,宗慶後商業世界一切的祕密都被暴露了,“就像一條被扔進了魚缸裏任人觀賞的金魚”。眼前的煩惱還未消除,接踵而來的新問題可能會讓宗慶後更加頭痛不已。
(責任編輯:孟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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