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購物遭保安跟蹤偷拍 北京一律師狀告超市
(記者張蕾)
律師郝勁鬆昨天下午在望京某超市購買香菸時,售貨員不但沒有出具正規發票,在超市內他還遭到超市保安人員的跟蹤和偷拍。爲此,他還撥打110,雙方鬧到了派出所。今天上午,郝勁鬆一紙訴狀遞到朝陽法院,起訴這家超市要求對方出具正規發票,並對跟蹤和偷拍行爲作出解釋。記者獲悉,朝陽法院收到訴狀後,表示將進行審查,7日內決定是否受理。
郝勁鬆向法院起訴稱,昨天下午,他與朋友到望京某超市購物。在該超市二樓的香菸櫃檯,他花500塊錢購買了一條中華煙。當他向售貨員索要購物發票時,售貨員卻稱“沒有發票”。隨後,該售貨員在機打小票上寫下:“暫無發票,張某,136*****639。”經郝勁鬆詢問,原來該售貨員就叫張某,上面的手機號是她本人的。郝勁鬆稱,當時在所有的香菸櫃檯,他們都沒有看到該商場的菸草專賣許可證。
隨後,在他們下到一樓準備離開時,他突然感覺背後有人跟蹤。郝勁鬆冷不丁回頭一看,發現離他們10米遠的地方,有一名20多歲的小個男子正拿着一個攝像機對着他們拍攝。看到他回頭,該男子迅速跳到一根很粗的白色方形水泥柱子後面躲了起來。
郝勁鬆和朋友立即過去質問他爲何偷拍,該男子馬上否認,並稱:“你憑什麼看?”經郝勁鬆詢問,該男子稱自己是超市保安部的,並出示了他掛在衣服裏的工作牌。這時另一個拿對講機的高個男子也過來詢問發生了什麼事,對方也稱自己是超市保安部的。
隨後,郝勁鬆掏出手機撥打110報警。很快警察趕到,把郝勁鬆和他朋友以及攝像的保安及攝像機帶到東湖派出所,做了詢問和登記。在他和朋友的要求下,警察打開攝像機,裏面錄有四段錄像。其中一段是他和朋友購物、乘扶梯下樓說話的一段鏡頭,另外幾段錄像是其他顧客的。警察要幫郝勁鬆刪除錄像,被郝勁鬆制止。
郝勁鬆表示,超市不給他開具發票的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及《實施細則》的規定。而根據國家發改委《菸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第十八條規定,外商投資的商業企業或者個體工商戶不得從事菸草專賣品批發或者零售業務,不得以特許、吸納加盟店及其他再投資形式變相從事菸草專賣品經營業務。第三十一條,菸草專賣許可證的持證人應當將取得的菸草專賣許可證正本擺放在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郝勁鬆認爲,被告超市屬於外資企業,無權銷售菸草,在沒有擺放《菸草專賣許可證》的情況下就銷售菸草涉嫌違反《菸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屬於違規售煙。
另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四條的規定,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時,享有人格尊嚴得到尊重的權利。郝勁鬆認爲被告的保安人員在顧客購物時持續跟蹤他,並用攝像機偷拍他,使他情緒高度緊張,侵犯了他的人格尊嚴,使他的精神受到巨大傷害。
據此,郝勁鬆在訴狀中提出4項訴訟請求,要求被告向他支付五百元的正規稅務發票;承擔此案訴訟費用;就因拒開發票而給他帶來的不便向他書面道歉;對工作人員的跟蹤和偷拍行爲作出解釋並向他書面道歉。
(責任編輯:張春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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