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東莞4月29日電(記者邱吉靈)發生在廣東東莞一宗涉及“三來一補”企業的勞資糾紛案,在上月底作出一審判決後,因判決書上出現多處錯漏,主審法官近日已被東莞市人民法院調離審判單位,同時也促成原被告雙方達成和解,原告方獲得廠方三萬餘元補償金,給這個“烏龍”判決書打上一連串問題。
該法院是中國內地審理涉港澳臺案件數量最多的基層法院。審理被告方之一香港寶麗針織廠是大朗寶麗針織製衣廠的“三來一補”企業投資者,原告唐紅平一直擔任大朗寶麗針織製衣廠人事助理。去年十月,大朗寶麗針織製衣廠以裁員爲由解除了與唐的勞動關係。由於唐對當地勞動分局仲裁不服,將大朗寶麗針織製衣廠和該廠的投資商香港寶麗針織廠告上法庭.但開庭時,港方投資商卻沒有出庭,也沒有工商查詢港方地址、聯繫人及電話,導致兩個“被告”變成一個“被告”(即大朗寶麗針織製衣廠)的錯漏問題。
另外,判決書還錯將“原告”和“被告”顛倒,出現被告“工廠”給原告“員工”打工,甚至原告支付被告補償金等啼笑皆非的判決錯誤。
該法院新聞辦公室主任鄧愛君今天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法院對處理此事的態度很明確,首先是收回原判決書,向當事人表達歉意,並對主審此案的法官作出調離出審判單位的處理決定。目前法院正在研究出臺“嚴格裁判文書質量的相關規定”,嚴把裁判文書校對關,擬將裁決文書上國際互聯網,讓民衆對法院工作進行監督,杜絕類似現象再次發生。
該法院正面臨着辦案量大,法官超負荷工作的社會壓力。據介紹,今年以來,該法院已受理各類案件接近三萬宗,僅大朗法庭的六名法官,今年前三個月受理案件多達一千多宗,特別是勞動爭議案件上升幅度顯著,案件多而辦案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該情況已引起有關部門重視。 (責任編輯:張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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