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縣高職學生日前在校內上演“活春宮”,一旁有同學圍觀並吆喝,還用手機拍攝做愛過程。事情鬧得沸沸揚揚,警方已經介入處理。有同學在調查中稱,女主角家境清寒,有向男主角收錢性交易。
綜合臺灣媒體消息,影片上傳網絡後,瀏覽人數暴增,觸及妨害風化刑責,臺灣警方也特地到學校的資源回收場查看,瞭解是否就是影片中的場景,另外,也要影片女主角前來說明。男女主角坦承數度發生關係,少女指稱第一次被強迫,後來就不敢反抗,並不知道被拍。
“活春宮”流傳校園
李姓少年坦承,在打掃校園資源回收場時,趁女同學不知情,用手機拍下性愛過程,因好玩及炫耀心態,將影片張貼在自己無名小站博客中,雖設加密,但把密碼告知周遭要好同學,流傳校園。
警方另外又找到一名彭姓少年,利用手機藍芽接獲該段影片,張貼在個人無名小站博客上,爲了衝高網站瀏覽人氣,沒有加密,以致影片被網友下載,甚至在臺灣流量最大的bbs流傳。
女主角被疑收錢辦事
男女主角供稱,兩人在校園裏發生性關係不只一次,女方表示第一次是遭強迫,後來找了就去,不敢反抗。由於影片內口交、背交鏡頭相當自然。外界一度懷疑她是嗑藥、有精神障礙、甚至習慣性的性行爲或變相金錢交易。女主角2日晚向警方供稱,自己在不知情狀況下被拍攝,消息傳出後,引起網友強烈質疑。
警方調查少年用手機拍攝影片,但影片男主角與掌鏡者互動熱絡,雙方距離僅約一米,拍攝者、圍觀者甚至吆喝指導動作,網友懷疑女主角說謊。“這麼近距離會不知道被拍?太扯了!”
性侵疑雲則各說各話,女學生向警方表示拍攝部分不知情,警方也朝性侵方向偵辦。但熟悉當事人的學生卻爆料說,女主角家境清寒,有向男主角收錢性交易,有次甚至還在同一個回收室外,瞥見女主角邊抽菸,邊和同位男主角做愛,一臉毫不在乎。
校方搜學生手機
校方在警方調查後,才鬆口坦承4月初得知此事,已讓涉案三男一女學生輔導轉學,至於有無性侵,校方堅稱:“當初女學生不是這麼說。”因此他們在保護學生情況下,讓學生轉學就讀;外界質疑校方說謊、前後矛盾。
其他未拍攝、散佈影片的學生,也遭池魚之殃。不滿學生表示,事件爆發後,教官全校搜索學生手機,用垃圾袋裝回詳細檢查,只要被發現有該段影片,就必須刪除,若不刪除再被發現,將記大過一次,他們形容如同白色恐怖。
性愛影片PO網刑責難逃
性愛影片一PO網,馬上面臨妨害風化罪,最重兩年有期徒刑。影片角色如果未滿十八歲,拍攝或散佈的人,另觸犯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最重七年有期徒刑、併科五百萬元罰金。至於影片內角色的刑責,只要違反其意願,不論雙方年齡,一律觸犯強姦或強制猥褻罪,這是最高十年有期徒刑的公訴罪。 (責任編輯:黃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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