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體育 | 殘奧 | 時尚 | 地產 | I T | 健康 | 游戲 | 科技 | 濱海 | 保稅 | 論壇 | 電視 | 視頻 | 建站 | 未成年人 | 二手市場
天津 | 財經 | 泰達 | 文娛 | 家裝 | 汽車 | 情感 | 動漫 | 教育 | 紅橋 | 分類 | 博客 | 電臺 | 相冊 | 招聘 | 發布系統 | 二手房源
天  津  通
  您當前的位置 :北方網 > 新聞中心 > 熱點專題 > 觀點pk 正文
關鍵詞:
 
   近日,媒體對『撿的錢該不該充當物業費』事件進行了報道,引起讀者強烈反響。對於有償的拾物招領方式能否在津得以發揮作用,大家看法不一……
 
相關閱讀
·拾金不昧是不是該拿報酬
·失物招領公司現杭州 千餘『線人』織成拾物大網
·今日關注:有償失物招領法律路徑仍然存在空白
·無償失物招領網站將免費失物招領進行到底
·有償招領會否成為銷贓公司?
·公交車上設招領提示 為遺失物品找主人
 
價格合適就可以
  注冊『有償拾物招領』公司是可能的。丟了重要的證件或者是物品,如果能花點錢找回來能避免重新辦證的繁瑣程序,還是劃得來的,價格合適就可以。
有償失物招領公司會成為小偷的銷贓平臺
  這和失主在取回拾物以後主動給對方一定報酬性質是不一樣的,不妥。有償失物招領公司會不會成為小偷的另一個銷贓平臺?
 
網友:薊州纔子 ip地址:[60.7.104.*] 2008-05-06 18:35

  前提是失主明確的知道是丟失而不是被偷!!要不小偷有可能變多,偷完再還!!

網友:肥皂 ip地址:[129.97.193.*] 2008-05-06 13:59

  嘛錢不錢的,意思意思就得了.

網友:芙蓉姐姐 ip地址:[189.220.16.*] 2008-05-06 13:50

  必須的?沒錢誰乾啊?

發表正方觀點: 網友評論 3 條,查看全部
昵稱:
輸入答案
網友:柱子 ip地址:[37.157.14.*] 2008-05-06 14:00

  很可能成為小偷的銷贓平臺~~~

發表反方觀點: 網友評論 1 條,查看全部
昵稱:
輸入答案

Copyright (C) 2000-2007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網站由天津北方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