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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8月8日,青島職業技術學院大二學生王鵬到海青鎮西河內高速路橋下洗澡,因不會水,不慎落入深水坑中溺水而亡。失去愛子,王某夫婦痛不欲生。夫妻倆想到,原來平坦的河內怎麼會有那麼深的水坑?這事要討個說法。由於王某夫婦家在農村,靠種地為生,家中一貧如洗,無力請律師打官司,於是兩人到海青鎮政府討說法,要求鎮政府承擔賠償責任,但事情一直沒有進展。
律師主動提供援助山東信公律師所的閆律師獲悉情況後,告訴王某夫婦,私下討說法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涉法問題就應當通過法律途徑解決。『你家庭經濟困難,可以申請法律援助。』閆律師為王某出主意。得到王某夫婦的認可後,閆律師親自為他們聯系了膠南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表示願為王某提供法律援助,並要求親自代理該案。膠南市法律援助中心了解情況後,快速為王某辦理了援助手續,並按照閆律師的要求,指派他承辦這件案子。
經協商獲賠16萬元代理該案後,閆律師經過調查取證和現場勘驗認為:王鵬作為已成年人,應意識到潛水的危險,但他卻未能注意自身安全,導致溺水身亡,他自身應承擔主要責任。清理河道屬海青鎮政府行為,政府組織人力在河道挖沙形成的深水坑改變了河道原有的自然狀況,因沒有設置警示標志,造成事故隱患,王鵬溺水死亡與海青鎮政府的過失存在一定因果關系,也應承擔一定法律責任,於是閆律師為王某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海青鎮政府支付王家16萬元的損失補償。
在膠南市法院部門主持下,雙方於今年4月達成調解協議,海青鎮政府一次性支付案件補償款1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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