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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團與民進黨團分別就特別費爭議提出『會計法』相關條文草案,『立法院』13日召開程序委員會,國民黨團以黨團未有共識為由撤回提案,民進黨團版本則列入16日『院會』報告事項。
據『中央社』報道,民進黨團9日提案增訂『會計法』相關條例,明訂將今年5月31日前已完成核銷相關費用的行政、民事及刑事責任除罪,並予以法制化,希望於5月20日前三讀。國民黨團12日也提案,相較於民進黨團版本,國民黨團不同意將機要費列入特別費范圍,刪除『機要費、機密費』適用本法。
另外,民進黨團版本希望今年5月31日前為除罪期限,國民黨團版本則將除罪期限定為2007年1月1日前。
『立法院』中午召開程序委員會,國民黨團撤回提案,程序委員會則將民進黨團版本列入下次16日的『院會』報告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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