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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民政局婚姻(收養)登記處副處長林克武昨日介紹說,根據不完全統計,已經至少有2000名市民通過各種途徑表達了希望收養震區孤兒的願望。與此同時,早報也在昨天接到了12位讀者的來電,同樣表達了希望收養震區孤兒的心願。
為解答市民關心的收養災區孤兒問題,市民政局專門向民政部請示詢問,昨日上午民政部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司發來《關於國內外組織和個人收養災區兒童的答復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結合該意見內容,市民政局專門於昨日向市民就此問題作出解釋。
《意見》對大家的愛心和熱情表示了衷心感謝,並表示目前按照中央的統一部署,抗震救災的首要任務是搶救生命。民政部門和災區各級黨委、政府對於地震中失去父母的孤兒和暫時查找不到父母的兒童會予以妥善照顧,並盡一切可能查找孩子們的父母和幸存的親人,這樣對孩子的康復會更有利。在災區的生產生活秩序逐步恢復正常後,有關部門將按照民政部的統一部署接收和安置孤兒,並盡早開展孤兒的收養工作,使符合法定條件的收養申請人可以依法收養災區孤兒。
林克武提醒市民注意,兒童收養的手續比較復雜,一定要通過當地民政部門進行依法收養,不能個人私自收養。如果決定要收養四川災區孤兒,市民可以先預約登記,市民政部門將做好登記記錄,屆時,符合收養條件的上海市民可按照《收養法》的有關規定進行孤兒收養。
收養方式
1、如果決定要收養四川災區孤兒,可以先預約登記。
上海市民可以按照以下地址和聯系方式進行預約登記:
上海市婚姻(收養)登記中心地址:漕寶路82號光大會展中心E座三樓電話:64325087 64325088
也可以撥打東方早報熱線電話15301888686,早報記者將會把你的收養意願和聯系方式轉交市民政部門。
2、市民政部門將做好登記記錄。
3、屆時,符合收養條件的上海市民可按照《收養法》的有關規定進行孤兒收養。
收養條件
根據《收養法》的規定,收養孤兒的父母必須符合如下條件:
1、必須年滿30周歲;
2、具備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
3、無子女;
4、身體健康,未患有醫學上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