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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川大地震發生後,不少身在外地的災區人為震區中的家人安危牽腸掛肚,來自彭州的王某便是其中之一。因涉嫌非法制造爆炸物,他在前天上午出庭受審時幾次因惦記家人而流淚。庭審結束後,出庭指控其犯罪的檢察官主動幫忙撥通了其妻子的電話,獲悉家人平安,疑犯受感動當庭下跪。
王某,33歲,四川彭州人。由於彭州緊鄰此次地震的重災區都江堰市,因此也成了重災區之一。由於從小生長在大山裡,經常看到周圍的人炸石頭,他也掌握了一些制造爆炸物的『本領』。據王某自己供述,他因生意受挫賠了幾十萬元。為盡早搞到錢,他決定鋌而走險。當從別人嘴裡得知孟某比較有錢,王某決定鋌而走險。
2008年1月11日至19日期間,他先後多次給孟某打電話、發短信威脅孟某及其家人的安全,以向其公司投放炸彈為由勒索現金50萬。1月20日晚,王某在北辰區某旅館制造了遙控爆炸裝置裝在瀘州特釀禮品盒中並於轉天送至孟某的鋼材超市。案發轉天,王某就被公安機關抓獲。
汶川大地震發生後,承辦此案的北辰區檢察院檢察官獲悉王某家在震區後,將這一情況立即向領導進行匯報,領導指示積極聯系王某家人。
5月21日上午,天津市北辰區法院小法庭,涉嫌非法制造爆炸物的王某出庭受審。身材瘦小、身穿淺藍色號服的王某被法警帶進法庭。由於已經從電視中獲悉兒子就讀的小學在大地震中被震塌,王某非常惦念生死未卜的兒子和雙目失明的母親。幾天來,他經常是偷偷以淚洗面。庭審前,為感化王某,承辦此案的檢察官撥打王某妻子手機,因對方停機未果。
庭審開始後,檢察官先是對王某涉嫌非法制造爆炸物,敲詐他人錢財的犯罪事實進行了指控,主審法官隨即針對檢察機關起訴事實進行法庭調查。調查過程中,王某情緒一直比較激動,不斷用衣角擦拭眼淚,誤以為『家人出事』的他竟要求法官判他死刑。庭審不得不數次因此而被打斷,審判長幾次安撫王某,檢察官在征得審判長同意後承諾庭審後幫忙聯系王某家人。在隨後的庭審中,對公訴人指控的犯罪事實和罪名王某沒有表示任何異議。
庭審持續40分鍾後休庭。檢察官用手機再次撥通王某妻子的手機,傳來的還是停機的提示音。檢察官立即問王某是否還有其他聯系方式,王某隨即從身上拿出妻子寫給他的一封書信。周圍的人一陣驚喜,如果信是這兩天寄出來的,他的家人不就沒事了嗎?一看寄信日期是5月7日,人們又有些泄氣。根據王某提供的新手機號,檢察官再次撥通了電話。
手機終於通了,但是對方一直沒有接聽,檢察官的心緊張地都要跳出來了。通話音響了七八聲,話筒中纔傳來王某妻子的聲音。檢察官興奮地喊起來,『聯系上了』,周圍的人也興奮起來。王某的妻子在電話中告訴檢察官,家中房子只是震裂了並沒有倒,學校雖然塌了,但兒子幸免於難,雙眼失明的母親也只是受了點輕傷。獲悉家人平安的消息,王某淚水再次奪眶而出,他立即雙膝跪倒在地上,表示自己一定好好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