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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促進抗震救災和災後重建工作順利開展,保持市場價格基本穩定,日前,天津市物價局制定了措施,加強本市抗震救災物資價格監管,維護市場價格秩序,保持價格基本穩定。
密切關注市場價格變化
各級價格部門要堅持執行國家和本市各項價格監測報告制度,密切關注與抗震救災相關的方便面、飲用水等商品和藥品、建材等救災物資和災後重建物資市場供應和價格變動情況,開展應急監測,發現異常,及時報告。穩定抗震救災生產所需的原材料價格。本市有關企業要將救災帳篷生產用布、鋼管以及過渡安置房生產用鋼板、鋼帶、聚苯乙烯等主要原材料價格穩定在災前水平。對帳篷、過渡安置房等物資的運輸,要一律免收車輛通行費。救災藥品的生產、銷售企業,對實行政府定價的藥品,嚴格執行價格部門制定的價格;對實行市場調節價格的藥品,要穩定在目前價格水平;在災區中標的藥品,要按照當地的中標零售價格執行。
加大市場巡查檢查力度
有針對性地加強方便面、飲用水等食品、藥品、建材、交通運輸價格的市場巡查。集中力量開展專項價格檢查,依法從嚴從重查處串通漲價、哄抬物價等價格違法行為,對典型案例予以公開曝光。各級價格部門要嚴格執行12358價格舉報電話領導帶班制度,專人職守,確保24小時暢通。認真受理群眾對救災物資價格、收費問題的投訴舉報,做到迅速行動,依法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