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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提高司法解釋質量,規范司法解釋制定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日前審議通過了2008年度司法解釋立項計劃。
2008年度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立項計劃是在廣泛征求有關部門意見、積極合理吸收社會公眾建議的基礎上形成的。今年截至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共收到各類司法解釋立項建議79件,包括本院各審判業務部門提出的立項建議、高級人民法院提出的立項建議69件,有關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以及公民個人提出的立項建議10件。最高人民法院十分重視有關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以及公民個人提出的立項建議,對符合立項條件的,予以采納或吸收,因故不采納的及時予以答復。最高人民法院經過認真研究,嚴格審查,形成2008年度司法解釋立項計劃。
最高人民法院2008年度司法解釋立項計劃,緊緊圍繞當前黨和國家工作大局,注重社會經濟發展需要和人民群眾密切關注的問題,注重人民法院在審判實踐中遇到的急需解決的法律適用問題。該立項計劃突出重點,統籌兼顧,內容包括物權法適用問題、消費者權益糾紛處理、保險糾紛處理、城市房屋行政征收等民事、行政類司法解釋,洗錢犯罪、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死刑案件證據的認定等刑事類司法解釋。這些司法解釋的制定和出臺,將會在維護司法統一,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有效化解社會糾紛,促進社會公平正義方面發揮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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