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為切實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中央政法委關於開展對口支援的指示精神,司法部日前發出《關於對口支援四川等地震災區司法行政單位抗震救災和災後重建的通知》,要求在全國司法行政系統組織開展對四川地震災區司法行政單位的對口支援,建立對口支援機制。
通知要求,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要充分認識對口支援災區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將對口支援工作作為當前的重要任務抓緊、抓好,抓出成效,以實際行動支援抗震救災和災後重建工作。
通知強調,要高度重視對口支援工作,加強協調配合。各支援省份和受災地區司法行政單位要建立專門的工作班子,選調政治素質高、責任心和業務能力強的同志專門負責對口支援工作,支援省份與四川受災縣(市)司法行政單位之間要建立良好的對接機制,保障對口支援工作的順利開展。要區分輕重緩急,明確工作任務。各支援省份司法行政單位要根據災區司法行政單位不同階段的實際需求,明確工作任務和時間要求,及時組織調配資金和物資。當前要著重幫助解決四川災區司法行政單位急需的活動板房,監獄、勞教場所的監管設備、辦公設施、生活設施和用品等,為災區司法行政單位恢復開展正常工作和保障司法行政乾警基本生活創造條件。在解決災區司法行政單位近期需求的基礎上,要考慮恢復重建的需要,確定實施方案,在辦公用房和裝備的維修和重建等方面給予技術和物資支持,幫助災區司法行政單位盡快恢復重建。要注重對口支援實效,確保對口支援工作有序、有效進行。
通知要求,各省(區、市)司法廳(局)在做好對口支援四川災區的同時,要各盡所能,積極支援甘肅、陝西受災地區司法行政單位開展抗震救災和災後重建工作。通知還對北京等21個省(區、市)司法廳(局)對口支援的對象等作出了具體安排。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