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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就業領域首部基本法律《就業促進法》已於今年1月1日正式施行。勞動保障部門為此發布解讀並指出,隨著這部新法的施行,以往較盛行的諸多就業『潛規則』被明確定性為違法,將得到有效遏制從而走向終結。
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就業處負責人說,這部法律的出臺和施行,從制度上明確了勞動者的『勞動權』,由此帶來的一個直接轉變在於破除了以下6個就業『潛規則』。
——招聘時挑肥揀瘦,錄用前強查乙肝。近年來,形形色色的就業歧視,從年齡、性別、戶籍轉向容貌、身高、體重、疾病,甚至向血型、生肖蔓延,並趨向『有違精神,不違條文』的隱性歧視。以往,由於缺少配套細則支持,『公平就業』缺乏可操作性。在《就業促進法》中,『勞動者依法享有平等就業和自主擇業的權利』被寫入總則,第62條規定『對違反法律規定、實施就業歧視的行為,勞動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作為配套規定,1月1日施行的《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還明確,用人單位『強查乙肝』將受處罰。
——公共職介中心成了『收費站』。《就業促進法》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建立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設立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為勞動者免費提供法定的公共就業服務。』免費的公共就業服務,包括求職信息、職介、就業指導等,且『公共就業服務機構不得從事經營性活動』,如果向勞動者收取費用,必須退還所得,並承擔法律責任。
——『黑職介』的『貓鼠游戲』玩不完。在不少城市部分地區,不時上演著勞動監察部門查處無證無照『黑職介』的『貓捉老鼠』,勞動監察部門重拳出擊,卷簾門慌忙拉下,『大蓋帽』一走,『老面孔』猶在。《就業促進法》除了對違法職介作出法律定性外,還規定了依法關閉、沒收違法所得和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等實際約束。
——扣證件、收押金屢有發生。以往,有的職業中介機構要先扣押求職者的身份證纔肯介紹工作,有的向求職者收取押金。《就業促進法》將這兩類行為明確定性為不合法,並應承擔違法責任。
——招個『經理』賣保險。長期以來,真假難辨的虛假職位信息,給求職者造成諸多困擾。例如名為『銷售經理』,工作卻是賣保險,或者號稱『500強企業』,結果只是一家『微型公司』。對此,《就業促進法》規定了較嚴厲的懲罰措施,包括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者吊銷職業中介許可證等。
——職工培訓費成了領導『出國基金』。在個別用人單位,職工教育經費被挪用當作領導的出國考察費、經理的MBA培訓費,這一現象並不鮮見。《就業促進法》規定,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取職工教育經費,對勞動者進行職業技能培訓和繼續教育培訓。未提取或未足額提取職工教育經費,或者挪用職工教育經費的,將承擔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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