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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9日從安全監管總局獲悉,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日前通報山西朔州『6·3』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要求加強對運輸企業的安全監督管理。
通報稱,6月3日6時50分,北京冀東廣龍物流有限責任公司朔州分公司一輛車牌號為晉F03210的重型大貨車,行駛到山西省右玉縣至朔城區省道36km+43m處違法越過公路中心黃虛線超車,與相向行駛的朔州汽車運輸有限責任公司一車牌號為晉F08004的依維柯客車正面相撞,造成22人死亡、3人受傷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經初步分析,此次事故暴露出的兩個主要問題,一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晉F03210重型大貨車駕駛員嚴重違法駕駛,晉F08004的依維柯客車核載17人,實載24人,嚴重超員。二是有關部門監管存在薄弱環節。貨車違法超車、客車嚴重超員等違法行為沒有得到及時查處和糾正。事故詳細情況及原因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為切實吸取事故教訓,堅決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要求加強對運輸企業的安全監督管理,深化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嚴格落實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