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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務院總理溫家寶8日簽署第526號國務院令,公布《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條例》。《條例》規定,國家對地震災後恢復重建依法實行稅收優惠,地震災區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可以適當減免。具體辦法由有關主管部門制定。
《條例》指出,地震災區災後恢復重建期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實施地方稅收優惠措施。地震災區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可以適當減免。國家向地震災區的房屋貸款和公共服務設施恢復重建貸款、工業和服務業恢復生產經營貸款、農業恢復生產貸款等提供財政貼息。
《條例》稱,國家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為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捐贈款物。捐贈款物的使用應當尊重捐贈人的意願,並納入地震災後恢復重建規劃。國家鼓勵非地震災區的企業、事業單位通過援建等多種形式支持地震災區恢復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