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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民政廳副廳長陳克福9日在接受新華社記者采訪時說,四川已對前期個別地方殯儀館收取的遺體火化相關費用進行清退。目前,多數費用已經退還,還剩下的一部分正在通過公告、電話等方式尋找遇難者親屬進行退還。
陳克福說,地震發生後,由於沒有明確規定,前期個別地方殯儀館對遇難者遺體火化按照當時物價部門核定的價格收取了相關費用。5月17日,民政部、公安部、衛生部出臺意見後,四川各地立即實行免收地震遇難者火化基本費用,包括遺體接運費、火化費、一定標准的骨灰盒費,並要求個別殯儀館對已收取的遇難者遺體火化基本費進行清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