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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經(內蒙古)烏海市公安人員嚴密審訊,3名犯罪嫌疑人終於交待了犯罪經過。至此,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督辦的烏海『4.03』假冒警察的特大搶劫案告破。
2008年4月3日晚22時40分許,烏達區居民袁某正在自家小區停車時,被兩名身穿警服自稱警察的人以了解情況為由,強行推入一輛轎車內,其中一人給袁某帶上手銬。
並用布套套住他的頭部。兩名自稱警察的人將車開到某僻靜處停下後,用木棒、石頭對袁進行毆打,並向袁索要人民幣100萬元,如不給錢就要將他澆上柴油燒死。在從袁隨身攜帶的包內翻出現金1萬元及銀行卡後,兩人強迫袁某說出銀行卡密碼,並從ATM機上取走人民幣1.45萬元。此後,兩人不斷地對袁進行毆打並要求其拿出更多的錢。最後,袁某與兩人協商,答應給對方20萬元。兩人得手後強迫袁喝下半斤白酒,並威脅他說:『如果報案就將你全家殺掉』,之後,還將袁價值9000元的三星手機搶走。4月4日凌晨1時40分,兩人在海勃灣區一工廠門口將袁某推下車。
案發後,受害人袁某出於畏懼心理,一直沒敢報案。直到5月4日,他纔在親友的勸說下來到烏海市公安局刑警支隊報案。由於案情重大,烏海市公安局立即成立專案組,並上報自治區公安廳。
在烏海市公安局技偵支隊的配合下,專案組經過幾天排查、篩選,最後確定,居住在烏達區勝利西街的居民石志剛有重大作案嫌疑。石志剛曾經與受害人是鄰居,熟悉了解受害人的生活情況。石志剛有前科並且系吸毒人員。公安人員調查後還發現,石志剛在案發前曾向別人透露,要賣掉自己的汽車,案發後,他不再提起賣車之事,並且出手闊綽。同時,專案人員還了解到,烏達區吸毒人員康和民、鄧引與石志剛來往密切,這兩人常年在外地,但案發前都在烏達區出現過,案發後兩人同時失蹤。
為不打草驚蛇,專案組決定先抓捕逃往外省的兩名嫌疑人,同時對居住在本地的石志剛進行監控。5月16日,專案組乾警在江蘇常州市將犯罪嫌疑人康和民抓獲,同時專案組於當日將石志剛在烏達區抓獲。緊接著,專案組乾警又先後輾轉河北唐山、福建福州、浙江金華等地抓捕鄧引。5月20日,乾警終於在浙江金華將鄧引抓獲。但此時,3人已將搶到的20餘萬元現金揮霍一空。
經3人交待,此案由犯罪嫌疑人石志剛事先預謀,確定作案目標,然後給在外地的犯罪嫌疑人康和民、鄧引打電話,讓他們回來一起實施搶劫。康和民從江蘇常州回到烏海時,攜帶了事先准備好用於作案所穿的警服和手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