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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方嘉允五金工業有限公司認為工傷認定有爭議,向法院起訴。番禺區法院一審認為勞動部門對工傷認定正確,日前,企業一方又再上訴到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不幸死亡的工人叫劉斗銀,49歲,來自貴州。去年1月18日晚上七點,他上班打卡後,就離開了工廠,在距離工廠一公裡處被車輛撞死,肇事司機逃逸。死者家屬向區勞動社保局請求認定死者是工傷死亡。勞動部門表示,經調查發現是車間班長侯金發口頭批准死者請假離開工廠,因此認為,死者當時已經是下班,符合工傷認定的其中一種情形。一審法院也認可這點。
不過,侯金發在二審時明確表示,是勞動部門調查時誤導了他。侯金發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他去勞動局作了兩次供述,第一次纔是他的真實意思表示。『當時,劉斗銀要請假,我沒批准。』侯金發表示,在這間工廠裡,員工請假要書面申請,上下班都要打卡,但但死者既沒書面申請,離廠也沒打卡。
工廠方面也認為,死者違規在先,也不是下班,覺得勞動部門的定論過於片面。工廠主管黃女士稱:『如果每間工廠裡,工人打了卡偷偷走了,又出了事,都算工傷的話,企業該怎麼辦?
據查,現行的《工傷保險條例》中,規定了七種工傷情形,對於本案這種在上班時間自行外出發生事故的情形,並沒有寫明應該怎麼辦。有法學界人士指出,這件案子終審如何判決,無論是勞動者還是企業主都很關心,有一點可以肯定的是,現行《工傷保險條例》有修改的必要了。(本文來源:《南方日報》 作者:陳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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