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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度國家司法考試今日開始網上預報名,記者從市司法局了解到,今年司法考試有三大亮點,大三學生和臺灣居民均可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准考證則采取二次出證方式。
與往年司法考試不同的是,今年允許普通高等學校2009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普通高等學校2009年應屆本科畢業生憑所在院校出具的證明(格式證明可在天津市司法行政網:http://www.tjsf.gov.cn下載)作為學歷憑證報名。繼2004年允許港澳居民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後,今年首次允許臺灣居民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臺灣居民與大陸居民一樣,按照司法考試標准進行考試。通過考試成績合格,由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並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今年司法考試的准考證采取兩次出證的方式。即由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在報名確認現場照相並發給帶有照片的准考證主證,經司法行政機關復審報名資格後,生成帶有報名人員參加考試的考點學校名稱、考場號和座位號的准考證副證,由報名人員於主證上規定的時間段內自行從司法部網站下載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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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學校不給大三學生開證明,說對於將來的事學校不能證明,這怎麼辦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