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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住滿兩年』是指自取得《住宅商品房准許交付使用證》滿兩年;或者購房人與房地產開發企業簽的房屋交接單滿兩年。無法提供上述文件的,由預告登記權利人出具關於入住已滿兩年的具結書。
本報訊(記者張新民通訊員吳梅)為保護購房人合法權益,維護房地產市場秩序,確保購房人按時辦理房地產登記,日前,市國土房管局下發了《關於預告登記權利人辦理房地產權登記有關問題的通知》,根據《天津市房屋權屬登記條例》規定,預購期房的房屋所有權預告登記權利人入住兩年後,房地產開發企業未辦理房屋初始登記的,可以直接申請房屋所有權登記。
據了解,根據《天津市房屋權屬登記條例》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自開發建設的商品房竣工驗收之日起30日內申請辦理初始登記,並將登記結果及時通知購房人。未及時申請辦理房地產初始登記的商品房,購房人如果辦理了預告登記且入住滿兩年,可以申請房屋所有權登記。其中,房地產開發企業仍在經營的,由買賣雙方共同提出申請;房地產開發企業已注銷、吊銷或下落不明以及其他原因無法配合辦理的,由預告登記權利人直接申請。
據市國土房管局相關負責同志介紹,各區縣房地產管理局目前正在開始對購房人已辦理預告登記且入住滿兩年的商品房所在項目進行清理。對於因房地產開發企業營業執照被注銷、吊銷或企業下落不明以及其他原因無法辦理房地產初始登記的,將對項目進行核實調查,由市登記發證交易中心對上述商品房項目進行房屋測繪和地籍測繪,計算土地分攤系數,並經市國土房管局批准後,將該項目的圖形數據和屬性數據錄入到房地產權屬登記網絡管理系統。信息錄入完畢後,各區縣房地產管理局就可以為入住滿兩年的預告登記權利人辦理房地產權登記手續,核發《房地產權證》。提醒廣大市民,如果您所居住的房屋因以上情況未辦理產權登記,可以向所在區縣房管局進行報告,經核實測繪後,符合登記條件的,有關部門將及時通知購房人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此外,對於2002年12月31日以前未辦理初始登記的項目,按照《天津市房屋權屬登記條例》規定辦理補登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