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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庭由各基層中心法庭和刑事、行政、審判監督審判庭及其它專門業務庭推薦的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疑難或較復雜案件組成。每周五下午為固定庭審考核觀摩學習時間,凡有審判職稱人員必須參加案件旁聽,不准請假。同時,邀請政協委員、人大代表、執法監督員、相關媒體參加旁聽指導監督。審判委員會全體委員、各法庭正副庭長為評審考核委員會成員,根據庭審情況當場評判打分。庭審後由大家發言,總結亮點,指出不足,改進提高。並對參加觀摩示范庭的合議庭成員在雙百目標考核中給予加分,根據成績評獎。經過一個階段觀摩學習效果顯著:1、認真總結庭審經驗,查找不足,促進各業務庭之間的交流學習,使審判人員熟悉不同性質案件的審理程序。2、嚴格規范庭審程序,糾正平時開庭中存在的不良習氣。3、當事人、律師及社會相關人士方面反映近半年來庭審面貌明顯改觀,庭審質量有很大程度的提高。4、全院案件的平均審理周期從一季度的66天,縮短到4、5月份平均59天;民事案件調撤率從一季度的百分比48.58%上昇到4、5月份的平均百分比56.12%;適用普通程序和簡易程序的案件數量比率達到1: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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