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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依法做好抗震救災期間審判工作切實維護災區社會穩定的通知》要求,河東法院認真履行審判職責,著重處理好與抗震救災和災區重建工作相關的各類案件,努力化解各類糾紛,全力支持抗震救災。
日前,河東法院受理了一起原告張某訴被告王某離婚案。在電話通知王某來院領取起訴書副本和開庭傳票時,王某告知審判員其系一位特警,三天後將赴四川抗險救災,為期三個月,要求申請延期開庭。法院考慮到當前抗險救災的重要性,為讓王某安心的執行任務,第二天即通知原、被告和雙方介紹人來院。經法庭調查,雙方感情並未破裂,被告亦不願意離婚。針對目前抗險救災工作十分嚴峻的情況,庭審中審判員耐心細致地做好雙方調解工作,幫助原告認識到現在要求離婚,對處在一線的被告來說,將造成沈重的思想負擔,不但會影響到被告完成救災任務,而且還有可能危及到被告的自身安全,勸解原告要以國家利益為重。勸說被告要用實際行動來挽回婚姻關系。為打消雙方顧慮,維護其合法權益,對雙方爭執的家庭財產一一列明,記錄在卷。經過兩個小時,最終原告撤回離婚之訴。法院通過快調快辦此案,解除了救援人員的後顧之懮,以自己的實際行動支持抗險救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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