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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6日上午,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對上騰娛樂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騰公司)狀告2004年『我型我秀』冠軍張傑演藝合同糾紛案作出一審判決。法院判決上騰公司與張傑於2004年9月1日簽訂的推廣藝人代理協議書合法有效;張傑於本判決書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上騰公司損失人民幣50萬元。歷時一年被受媒體關注的糾紛,終於有了一審結果,但張傑及代理律師均未到庭。
2004年9月1日,張傑系上騰公司主辦的2004年『我型我秀』選秀冠軍。2004年9月1日,張傑與上騰公司簽訂《上海上騰娛樂有限公司推廣藝人演藝代理協議書》,約定:張傑全權授權上騰公司替張傑為全球獨家代理人,負責安排張傑所有娛樂演藝事業,張傑須向上騰公司推廣獨家一切演藝工作服務,接受由上騰公司合理安排之一切項目工作,該協議在全世界范圍內適用。協議有效期為2004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根據該代理協議未經上騰公司許可,張傑不得私下參加各類商業性或非商業性活動,也不得與其他公司、機構或個人簽訂經紀合同或其他形式的合作合同。
2007年6月14日,上騰公司向法院起訴稱,與張傑簽約後,公司積極為張傑在多個頻道安排演藝活動。2004年至今,還投入巨資為張傑出版了兩張唱片。自2007年1月至今,張傑突然不辭而別。上騰公司從媒體上獲悉,張傑私下於2007年4月14日報名參加了2007年『快樂男生』活動。公司遂以公開信方式函告張傑,要求張傑繼續履行與上騰公司的協議,退出『快樂男生』比賽。而張傑在接函後非但不予理會,反而於2007年4月19日向公司提出要求解除代理協議,並於2007年5月4日與天娛傳媒公司簽訂了演藝經紀合同。張傑的行為嚴重違反了協議規定,給上騰公司造成極大的經濟損失,請求法院判令確認雙方簽訂的《推廣藝人演藝代理協議書》有效;確認張傑報名參加2007『快樂男生』的行為構成違約;請求判令張傑支付違約金人民幣102.6萬餘元。強調張傑是上騰公司投資秀型的最大獲益者,曾給張傑創造安排不少於40餘場的演出,並爭取了獨唱機會,起訴張傑是為了警告藝人遵守合約,而不僅僅是要求巨額賠償。
法庭上,張傑委托的律師辨稱,不存在張傑不辭而別的事實,而是上騰公司內部發生人員變動。張傑為自己的演藝發展考慮,多次與上騰公司說要去北京發展,要求解除與上騰公司的協議,上騰公司也曾口頭表示可以解除合同,張傑到北京後發函致上騰公司提出解除協議。而且上騰公司未獲得營業性演出的許可證書,雙方之間的協議屬於無效協議,張傑對此不受該協議的約束。
法院認為,上騰公司與張傑協議內容,不能簡單地按協議名稱來確認,從涉案協議內容看范圍廣泛具有行紀、居間、委托等合同性質。約定上騰公司為張傑的全球獨家代理人,代表張傑商議簽訂有關其演唱會表演、電影、電視等娛樂活動的聘用協議等。張傑辯稱上騰公司構成根本違約,卻未提供證據證實,擅自參加2007『快樂男聲』活動,還在與上騰公司協議尚未解除下,與天娛傳媒有限公司簽訂了演藝經紀合同,違背了一般職業道德,構成違約責任。張傑私自參加商業性或非商業性的活動,上騰公司有權單方面沒收張傑所獲得的全部收入,並有權向張傑予以索賠。張傑離開了上騰公司後,參加了多次全國巡回演出,應視為上騰公司的損失。雖上騰公司無法提供張傑確切的獲利數額,法院綜合張傑參與全國巡回演出的次數等情況,酌情確定賠償數額為人民幣50萬元。鑒於張傑與上騰公司的協議尚未終止,上騰公司也不能就該部分『損失』向張傑主張索賠權利,據此法院作出一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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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你這麼做一定有你的想法,所以我支持你,你也要加油什麼困難也不能把你打跨
我相信你這麼做一定有你的想法,所以我支持你,你也要加油什麼困難也不能把你打跨
上騰公司你們真有臉呀!好意思問張傑要錢,張傑在上騰的時候連生活費都要靠張媽媽給,你們怎麼不說啦!在上騰張傑幾乎連出鏡的機會都沒有,現在你們就好意思來問他要錢呀!!!
可惡的上騰,張傑連生活費都沒掙上,還得到陪你50萬,張傑在這次地震中捐出的10萬元,和北斗星慈善基金會捐出的30萬,也趕快打官司要吧,那都是你的,捐了多可惜呀
我支持你,加油哦,張傑哥哥。
當時張傑好像在災區吧,一下子怎麼就判了呢,不公平,不過希望生爲四川人的陳00可以把這些錢捐給災區。
張傑我太喜歡你的歌曲了.你不唱出來的話.我真的不知道這是什麼世道了,我永遠支持你,你的歌聲太好了,柔而有力...
張傑,我同意他的做法,每一個人都應爲各人計劃將來
其實每個人都有追 求夢想的權力,明星也不例外
張傑只是在努力尋找成功的機會,這也不可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