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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落實海事法院以港口管轄為主要連接點的司法職能,擴大天津港在內陸腹地業務發展,為港航企事業單位提供高效、優質的司法保障和服務,目前該院把內陸無水港建設中的法律問題列為該院2008年的重點調研課題之一。內陸無水港這一新的港口形式使港口功能向內陸延伸,相應的海運貨物交付、承運人的責任期間、多式聯運提單的發展等都將成為新型海事糾紛的觸發點。為獲取更多的調研素材,該院在走訪了天津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後,又於近日與天津海關監管通關部門進行了座談,了解了目前內陸無水港建設的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困難以及發展方向,並根據海事審判的實踐經驗,就內陸無水港建設發展中可能出現的新型海事糾紛進行了研究探討,為服務內陸無水港找准切入點。大家一致認為:內陸無水港建設是一項系統的工程,目前尚處於起步階段,需要港務部門、地方政府、海關、商檢、銀行、航運、保險等多方面力量共同推進與努力,纔能達到設想中內地通關、方便快捷的功能。該院進行內陸無水港建設中法律問題的前瞻性研究,必將有利於為相關案件的審理做好准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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