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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發布的一份通報指出,湖南省一些重點產煤縣(市)行業主管部門領導以不懂煤礦為名,從來不下井,而在湖南全省三十六個主要產煤縣(市、區)煤炭局局長中,有二十七個是由非煤炭專業的原鄉鎮或其他部門領導擔任。
二十三日,國家煤監局對『百日督查專項行動』第一階段督查情況進行通報。據悉,從四月二十一日至五月二十一日,國家安監總局與煤監局派出的七個督查組,分赴山西、黑龍江、四川、重慶、貴州、雲南、湖南等省(市)進行督查工作。
通報稱,湖南耒陽市煤炭局乾部職工多達二百一十二名,但只有不到百分之十的專業人員;山西省各級政府采取了縣領導包片,鄉領導包礦,礦上派駐安監員、技術特派員等一系列措施,但收效卻不大,並未根本解決煤礦數量多、辦礦標准低、從業人員素質差等問題。
二○○七年十一月,貴州省畢節地區納雍縣群力煤礦(民營)曾發生一起造成三十五人死亡的煤與瓦斯突出特大事故,該事故初步分析結果指出,駐礦特派員不懂煤礦業務,不能有效對該礦實施監督。
通報對被督察地區在進一步落實煤礦安全生產責任、深入開展瓦斯治理、認真做好隱患排查、深化小煤礦整頓關閉工作等領域的積極做法予以了肯定,但同時指出了眾多存在之問題:如專業技術人纔匱乏、部分煤礦業主素質較低、安全意識差;一些煤礦對非常直觀、容易發現的重大安全隱患視而不見;非法開采、『以采代探』現象仍然比較嚴重;山西省部分國有大礦仍存在超能力生產現象;一些地方對煤礦安全監察意見反饋不及時,落實難;部分小煤礦因經常處於不正常生產狀態而存在隱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