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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開發區(以下簡稱開發區)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將於2008年7月1日與全市統一。開發區泰達政務網已全文公布了《關於開發區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與全市制度統一的通知》。開發區勞動人事局負責人就開發區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與全市制度統一有關問題,接受了本報記者提問。
問:開發區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為什麼要與全市統一,其重要意義何在?
答:我區醫療保險制度建立於1993年,是在當時情況下為滿足區域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建立的。這麼多年來,在保障我區職工身體健康、促進企業發展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貢獻。2001年,我市實施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時,考慮到開發區醫保制度實施情況,未將我區納入全市統籌范圍。現在,開發區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與全市並軌,是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市醫療保障政策體系的需要,也是濱海新區開發開放的要求。近些年來,開發區養老、工傷、生育等保險制度均逐步與全市實現了統一。社會保險統籌是大勢所趨。《天津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第六十四條規定:『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天津港保稅區、塘沽區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按本規定逐步過渡。』此外,我區與全市醫療保險制度不同,參保人員在區內外之間轉移關系和接續保險十分困難,制約了人力資源的合理流動,也造成了參保人員就醫時的一些不便,不利於形成統一開放、有序競爭的市場體系,不利於濱海新區的開發開放大業。
因此,我區醫療保險制度與全市制度統一是非常必要的。目前全國也在推進這項工作。市政府對我區這次醫療保險制度與全市制度統一工作高度重視,也給予了大力支持;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也對此次工作給予了科學指導和密切配合,做了大量深入、細致的研究、論證和協調工作。有關優惠政策能夠在我區推行,體現了市政府和相關部門對濱海新區在醫療保險方面先行先試的肯定,對開發區廣大保民歷史積累的貢獻的認可,可以說是最大限度維護了廣大保民的利益,優化了我區的經濟社會發展環境,有利於開發區進一步樹立良好的區域形象。
問:這次制度統一將遵循哪些原則?
答:總的原則是,『新人』新辦法,『老人』予以適當補助。所有參保職工自2008年7月1日起完全執行全市政策。
職工中的所謂『新人』,主要是指2008年7月1日之後新參保的職工。職工中的所謂『老人』,主要是指2008年6月30日前已在開發區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並在2008年7月1日之後繼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人員。
退休人員中的所謂『新人』,主要包括兩類,是指2008年6月30日以前已在開發區參保且2014年1月1日之後辦理退休的人員;2008年6月30日以前未在開發區參保,2008年7月1日之後辦理退休的人員。退休人員中的所謂『老人』,主要包括兩類,是指2008年6月30日以前開發區原參保的退休人員;2008年6月30日以前已在開發區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並在2008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期間退休的人員。
問: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統一後,有益於參保人員的都有哪些方面?
答:天津市實行醫療保險全市統籌以來,先後作過部分政策性調整,待遇水平保持上昇趨勢,管理上的便民措施更是使廣大參保人員受益。
首先,制度統一後,一級醫院住院統籌基金支付比例由原來我區在職職工85%、退休人員90%,調整為在職職工90%、退休人員95%,報銷比例提高5%。
其次,我區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與全市統一以後,我區的廣大參保人員就醫將更加方便。目前,天津市在全市醫療機構啟動了門診聯網,參保患者在定點醫院就醫時,只需在定點醫院的醫療保險結算窗口交付個人自付的費用,其餘應由醫療保險報銷的費用,由定點醫院與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直接結算,免除了參保患者提前墊付的經濟負擔以及參保單位經辦人員的奔波之苦。同時,可以設立家庭病床等,方便了職工就醫,滿足了不同的醫療需求。
另外,此次制度統一後,由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財政負擔200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人員的社會保障卡的工本費用,參保人員統一使用社會保障卡,作為就醫憑證和支付憑證。
最後,個人賬戶的使用完全按照天津市統一辦法執行,增加了可支配性與便利性。
問:我區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與全市統一後,廣大參保人員的醫療待遇前後會有差異嗎?對此是如何考慮的?
答:本次並軌是大勢所趨,並軌的同時要考慮廣大參保人員的利益,使參保人員的總體待遇不受損害。
天津市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與我區相比,在住院統籌基金支付標准、住院起付標准及最高支付限額方面,在大額救助起付標准、最高支付限額及救助標准方面,沒有任何區別,個別地方還要優於我區,而住院負擔對職工的醫療負擔來說佔主要方面,總體上講,本次制度統一不會對廣大參保人員的醫療待遇造成大的影響。當然,在職工門(急)診大額醫療費報銷比例等方面,我區與全市的醫療保險政策還是存在一定差別的(但由於門急診報銷5000元上限封頂,報銷比例的差別對參保人員醫療待遇的影響非常有限)。但即使這樣,本次並軌也考慮了這些差別對已參保人員帶來的影響,並就此采取了有針對性的補助措施,力爭使有關影響降到最低。
問:這次制度統一涉及的內容有哪些?
答:主要涉及繳費比例、大額醫療救助金、門診起付線和報銷比例、住院報銷比例及個人賬戶的注資、使用、管理等方面。
問:繳費比例有哪些變化?
答:從2008年7月起,職工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2%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人單位按照職工個人繳費基數之和的9%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同時,用人單位按照職工個人繳費基數之和的1%繳納門(急)診大額醫療保險費。
問:大額醫療救助費有哪些變化?
答:開發區大額醫療救助費籌資標准執行全市標准。2008年度,在職職工每人每年繳費150元,退休人員每人每年繳費160元。
2008年7月1日之後新參保的職工,其應繳納的大額醫療救助費,按天津市統一標准(目前按津勞社局[2008]46號文件精神)由本人繳納。
凡2008年6月30日以前開發區原參保退休人員、2008年6月30日以前已在開發區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並在2008年7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的人員,其2008年度應予補足的100元大額醫療救助費,由開發區歷年醫療保險統籌結餘基金安排,個人不再繳費。凡2008年6月30日前已在開發區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並在2008年7月1日之後繼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人員,其2008年度應予補足的120元大額醫療救助費,由開發區歷年醫療保險統籌結餘基金安排,個人不再繳費。
凡2008年6月30日前退休的人員,其2009年之後應繳納的大額醫療救助費,按天津市統一標准由開發區歷年醫療保險統籌結餘基金按月劃撥代為繳納,個人不再繳費。
凡2008年6月30日以前已在開發區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並在2008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期間退休的人員,從退休之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其應繳納的大額醫療救助費,按天津市統一標准由開發區歷年醫療保險統籌結餘基金按月劃撥代為繳納,個人不再繳費。2014年之後,其應繳納的大額醫療救助費由本人繳納。
問:門診起付線和報銷比例有哪些變化?
答:開發區參保人員發生的門急診醫療費用,統一執行全市報銷標准。起付標准和封頂線具體是:職工為800元—5000元,退休人員60周歲以下為800元—5000元、60周歲—70周歲為700元—5000元、70周歲以上為650元—5000元。報銷比例具體是:職工45周歲以下為50%、45周歲以上為55%,退休人員70周歲以下為60%、70周歲以上為70%。
對2008年6月30日以前已在開發區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並在2008年7月1日之後繼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人員、2008年6月30日以前開發區原參保的退休人員、2008年6月30日以前已在開發區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並在2008年7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的人員,由開發區歷年醫療保險統籌結餘基金安排,對其『開發區社會保險發放卡』予以一次性注資160元。
問:住院報銷比例有哪些變化?
答:開發區參保人員執行全市統一的住院報銷政策。參保人員在一級醫院住院醫療費用,報銷比例由原在職職工報銷85%、退休人員報銷90%分別調整為在職職工報銷90%、退休人員報銷95%,二、三級醫院住院醫療費用報銷比例仍為在職職工報銷85%,退休人員報銷90%。
大額醫療救助最高支付限額由20萬元調整為25萬元,大額醫療救助報銷80%。
問:個人賬戶注資、使用、管理有哪些變化?
答:開發區個人賬戶資金劃轉,按照全市統一政策執行。個人賬戶的使用、管理執行全市統一辦法。
自2008年7月起,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全市統一規定劃入個人賬戶。不滿45周歲的職工按照用人單位月人均繳費工資的0.8%劃入,年滿45周歲的職工按照用人單位月人均繳費工資的1.2%劃入。不滿70周歲的退休人員月劃入個人賬戶40元,年滿70周歲的退休人員月劃入個人賬戶50元,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月劃入個人賬戶60元。退休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劃轉標准根據基金運行情況適時調整。職工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劃入個人賬戶。
問:開發區原參保人員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怎麼處理?
答:2008年6月30日以前開發區原參保人員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在開發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完成全部在途醫療費用審核支付工作後,由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於2009年1月10日前一次性劃入原參保人員的社會保障卡醫療保險個人賬戶。
問:以前已在開發區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退休人員,由於不符合在開發區繳費滿5年的規定而享受不了退休後醫療保險待遇的,在本次制度統一中是如何考慮的?
答:2008年6月30日前已在開發區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退休人員,累計繳費年限男滿25年、女滿20年但實際繳費年限不滿5年的,在2008年7月1日制度統一後,補足5年基本醫療保險費,就可以享受退休後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了。
問:對『「老人」予以適當補助』具體內容是什麼?
答:對『「老人」予以適當補助』,歸納起來具體有:
第一,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補助。補助范圍為,2008年6月30日前已在開發區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並在2008年7月1日之後繼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人員。補助標准為,按職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2%繳納的醫療保險費。補助方式為,按月劃入相應參保人員的『開發區社會保險發放卡』中。補助期限為,5年,即到2013年6月30日。
第二,門診起付待遇差補助。此項補助為一次性補助。補助范圍為, 2008年6月30日以前已在開發區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並在2008年7月1日之後繼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人員;2008年6月30日以前開發區原參保的退休人員;2008年6月30日以前已在開發區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並在2008年7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的人員。補助標准為,每人160元。補助方式為,於2009年1月9日前劃入相應參保人員的『開發區社會保險發放卡』中。
第三,退休人員應繳納的大額醫療救助費補助。共分兩類人員,第一類人員補助期限至退休人員終生。補助范圍為,2008年6月30日以前開發區原參保退休人員。補助標准為,2008年度為100元/人,以後年度的補助標准按全市統一公布的大額醫療救助費標准執行。補助方式為,由開發區醫療保險統籌結餘基金安排,作為第一類人員繳納的大額醫療救助費,納入全市醫療保險大額醫療救助費基金。第二類人員補助范圍為,2008年6月30日以前已在開發區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並在2008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期間退休的人員。補助標准為,2008年為100元/人,以後年度的補助標准按全市統一公布的大額醫療救助費標准執行。補助方式為,由開發區醫療保險統籌結餘基金安排,作為第二類人員繳納的大額醫療救助費,納入全市醫療保險大額醫療救助費基金。補助期限為,從退休之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
第四,職工應繳納的大額醫療救助費補助。此項補助為一次性補助。補助范圍為,2008年6月30日前已在開發區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並在2008年7月1日之後繼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人員。補助標准為,每人120元。補助方式為,由開發區醫療保險統籌結餘基金安排,作為職工繳納的大額醫療救助費,納入全市醫療保險大額醫療救助費基金。
問:『制度統一』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廣大企業和參保人員都很關心,開發區將采取哪些措施使工作順利接軌?
答:首先,我們將通過泰達政務網和《北方經濟時報》做好有關政策的宣傳,請大家及時關注泰達政務網和《北方經濟時報》發布的有關信息。
其次,在6月底前我局將聯合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開發區分中心、濱海新區工會、國際商會等部門共同舉辦政策說明會,為用人單位的人力資源經理和醫療保險經辦人員進行政策和經辦輔導,屆時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有關主管部門領導也將與會講解答疑。
另外,我局和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開發區分中心開通了25202753(勞動人事局熱線電話)、25204557(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開發區分中心熱線電話)和25321930(農業銀行開發區分行熱線電話)三部電話,專門負責廣大企業和職工的諮詢,解答大家在征繳和支取方面遇到的問題。您也可以撥打12333諮詢專線(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諮詢《天津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規定》有關政策。
然而,由於並軌涉及經辦系統改造、網絡對接、在途票據報銷等諸多復雜因素,可能會造成一些企業和保民的醫療保險支付出現延時等不便,還請廣大保民和企業給予充分理解。
我區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與全市統一,符合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符合廣大企業和職工的根本利益。各企業要高度重視這項工作,密切配合,共同努力,保障我區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與全市統一工作順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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