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決指照片中女星上身全裸、表情痛苦,明顯在受折磨及威迫下拍照,內文更警告發明星夢的女人須付出代價等負面信息,為刺激銷量而在受害人傷口上灑鹽,報道兼具暴力、腐化及可厭等元素。
《東周刊》2003年被星島新聞集團收購。涉案報道為2002年10月30日第521期《東周刊》封面故事『娛圈悲劇字母女星被虐裸照曝光』,其時所屬的新傳媒集團、時任總編輯蒙漢明、時任編輯王劍文及時任執行總編輯李倩修,均被票控發布淫褻物品,案件尚待處理。(本文來源:中新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