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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1991年娃哈哈兼並了杭州罐頭廠,當時生產的馬蹄罐頭,出口主要在美國,便申請在美國設立一家貿易公司。1993年6月8日,國家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發展司發文([1993]外經貿政發合營證書字第1250號),頒發『娃哈哈美國食品集團有限公司』批准證書。
由於業務需要,宗慶後需要往返中國與美國之間。出於方便商務的考慮,宗慶後申請了美國的工作簽證,之後又申請『綠卡』。1999年5月12日,美國方辦出了這張『綠卡』。宗慶後持的是中國護照,是中國公民。
後來由於出口美國的罐頭沒有盈利,美國公司銷售中產生了壞賬,業務難以繼續。2000年6月19日,浙江省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廳發出《關於同意撤銷娃哈哈(美國)食品集團有限公司的批復》(浙外經貿經發[2000]570號)。
有一份最權威的記錄,出自我國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記錄顯示,宗慶後因商務到美國的天數,分別為1999年16天,2000年8天,2001年7天,2002年14天,2003年9天,2004年零天,2005年40天。這之後,無出境到美國的記錄。
這是非常重要的記錄。因為根據美國移民法的規定,美國居民必須每年在美國居住半年,若要居住少於半年必須申請回美證。
美國聯邦公民與移民局官方網站在『綠卡』一欄中,稱:『如果有下列情況可能會被免除你的永久居住權身份』,其中一項為:『居住在美國之外超過一年,並沒有獲得最近申請的再次進入的許可證或返回居住簽證。』
宗慶後沒有去申請再次進入的許可證或返回居住簽證,實際上已自動放棄了『綠卡』。
浙江天冊律師事務所高級律師王秋潮對記者說,美國公民與『綠卡』是兩個概念。美國公民是取得美國國籍的合法居民。『綠卡』是美國居住證,通常情況下,對於那些在美國長期工作的,或學習滿一定時間的,或有投資的人,美國發給一種『綠卡』,承認其可以在美國有長期的居住權,但並沒有加入美國國籍。
即使擁有『綠卡』者,也不是美國公民。『綠卡』者沒有這些權利:『一些工作出於安全考慮只限於美國公民』,『您也許不能參加只限於美國公民參加的選舉。』
宗慶後是中國人,生著中國臉,懷著中國心。
『我永遠為我們偉大的祖國驕傲,永遠為祖國人民效勞。我是屬雞的,黎明即起,到晚不歇。我今年63歲了,我要為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奮斗到底!』宗慶後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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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聖於雄辯,流言止於智者,達能已經失去了民心,幫他忽悠的人也會良心發現不再自信,讓我們共同祝願達能滾出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