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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本報報道了河北區建昌道街寧橋裡使用房屋專項維修資金修理屋頂一事,很多熱心讀者紛紛致電本報,詢問『房屋養老金』的詳細使用流程。為此,本報記者對市房屋維修資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進行了專訪。
維修資金使用范圍
據介紹,維修資金是專項用於商品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非人為損壞而進行大修、更新改造的資金。其中共用部位包括基礎、承重牆體,柱,梁,樓板,屋頂及戶外牆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共用設施設備包括電梯、消防設施、綠地、道路、下水管道、安全防護設施等。2003年1月1日後,本市行政區域內購買商品住宅或與商品住宅相連的非住宅均應繳存維修資金,其中不配備電梯的,由開發建設單位與購房人各按購房款總額的1%繳存;配備電梯的,開發建設單位按1.5%,購房人按1%繳存。
2004年,市政府批准了市房管局《關於歸集追繳原有住宅小區公共設施維修基金的工作意見》,本市開展了針對1996年7月24日至2002年12月31日出售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追繳工作,追繳標准按照建安工程費的2%執行。寧橋裡即包括在此類住宅范圍內,由於維修資金追繳到位,此次順利完成了屋頂修繕。
維修資金如何申請
按照規定,整幢住宅的維修由該幢業主按擁有住宅建築面積比例分攤;相應門號內的維修由門號業主按比例分攤;物業管理區域內所需的維修則要由全體業主按比例分攤。維修資金不敷使用時,由業委會根據業主會決議組織業主按擁有住宅建築面積比例續繳。業主出售住宅時,維修資金餘額不得提取,隨住宅所有權轉移,因此業主應與買房人商訂支付事宜。當維修資金發生使用後餘額不能滿足今後維修、更新改造的情況下,相關業主應當按照業主大會通過的資金續籌方案及時續籌,以備房屋下次維修時使用。
寧橋裡維修資金追繳後總額為65萬餘元,此次屋面大修工程預算金額為64萬餘元,天津市河北房建公司利用市房屋維修資金管理中心提供的使用分攤軟件計算每戶應分攤費用後制成表格,得到業主確認後在小區內公示。
資金使用申請流程
據市房屋維修資金管理中心監管部負責人介紹,專項維修資金申請分為五步,第一步制定大修、更新改造方案,主要包括維修內容、預算金額、按預算每平方米建築面積分攤金額、施工企業選擇方式、確定監理單位等;第二步由業主決策,須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2/3以上且佔總人數2/3以上的業主書面確認同意,並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進行公示;第三步到區縣房管局備案,由物業管理企業持有關材料到項目所在地的區縣物業辦辦理維修資金使用備案;第四步開戶劃款,由市房屋維修資金管理中心將合同中工程造價的70%資金劃撥到維修資金使用專戶;第五步尾款核撥,工程竣工後,物業管理企業應當組織業主、業主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施工企業及工程監理單位對工程進行驗收,並共同簽署工程驗收報告。物業管理企業應當按照決算費用填寫《大修、更新改造工程費用決算分攤清冊》,並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進行公示,之後到市房屋維修資金管理中心辦理工程尾款核撥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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