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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教師被指發短信誹謗領導拘5日,自稱『賽竇娥』。
近日,某網站上一則《一位優秀女教師的莫名牢獄之災……》的帖子引起了軒然大波。帖子的作者叫『賽竇娥』,她自稱是(吉林省)榆樹市某高中的一名優秀教師,淡泊名利、與世無爭。然而,5月7日,警方以誹謗他人名譽為名對她行政拘留5天。
『賽竇娥』認為,她根本就沒有發那條短信息,是被冤枉的。此帖一出,數萬網友跟帖回復,在社會上造成一定的影響。
惹禍短信『同志們,是不是覺得生活特別特別累呀?尤其是今年感覺精神特別緊張,放松不下來,為什麼會這樣呢?這都是周×不會領導給我們造成的……其實她根本就沒有領導水平和能力,把整個一個年組管的一塌糊涂。去年高考成績不好就與她的管理不當有直接關系。同志們,我們要爭回我們自己的權利,明天我們都不上課,看她還能管誰……帶著情緒工作,學生怎麼會有好成績呢?所以,為了學校,還有我們可憐的學生,我們也要站出來,明天一定不上課!!!』
警方處罰記者在榆樹市公安局公安行政處罰決定書中看到:『經查,宣某於2008年3月25日19時許在自己班級借用學生朱某的手機,編發一條誹謗該校教導主任周某的短信,損害了周某的人格和名譽。以上事實有周某本人及多名學生、教師的陳述材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二款之規定,現決定對宣某行政拘留5日。』日期是2008年5月7日。
因為一條群發短信,一名高中女教師被拘留5天。為了解事件真相,記者於24日和25日分別在長春市和榆樹市,輾轉找到了涉及此事件的當事人,他們對此事件各執一詞。
高中女教師: 沒發誹謗短信,被拘留5天近50歲的宣老師坐在妹妹家的沙發上,她就是『短信風波』的主角,『一個多月了,我就是感覺冤枉……』
宣老師回憶,5月6日17時30分左右,她接到派出所的電話,通知她接受調查。到了派出所,她被問及是否知道有人發短信誹謗校教導主任周某一事,她說知道。民警做了筆錄,將其扣留。她怎樣解釋也不行。7日17時許,警方以涉嫌誹謗拘留她5天。
親屬發帖成網上熱議宣老師說,從拘留所被放出後,她找校領導談了話,然後就回家了。為躲避非議,她來到了長春市的妹妹家。一名親屬得知情況後,在6月17日以《一位優秀女教師的莫名牢獄之災……》為題寫了帖子,在網上發布,僅五六天,發表言論的有數萬人。
教導主任周某: 肯定是宣老師發出的昨天上午,記者在榆樹市該學校教導主任周某的辦公室,見到了她本人。『誹謗短信出自宣老師之手,這是毫無疑問的。』周某說。
記者:您什麼時候知道教師中間流傳這樣一條短信的?
周某:(3月25日)當天晚上我就知道了,有人告訴我這件事。我們學校領導和老師、其他高中的老師和教育局領導都收到了這條短信,大約群發了200多條吧。
記者:您收到這條短信了嗎?
周某:我沒有。後來我聽說她是借用學生手機發出的,就讓那個學生(朱某)給我轉發了一條。(她翻出學生發給自己的那條短信,顯示發出短信時間為4月6日,隨後將學生手機號碼主動提供給記者。)
記者:您認為這條短信對您人格有所詆毀?
周某:對我人格倒沒有多大詆毀,本來我不想追究,但是造成的負面影響太大了。
記者:您和宣老師之間有什麼不愉快嗎?如何認定是她發的短信?
周某:我們在同一教研室共事21年,沒啥矛盾啊,我平時挺照顧她的。短信是她發的,證據確鑿,她不承認也沒用。她上課時借用學生手機,換上了另一張手機卡,其間沒有出過屋,等她還回手機,裡面就多了這條短信。聽說她在網上發帖了,我不排除通過法律途徑維護我的名譽。
記者:那您覺得宣老師的動機是什麼?
周某:如果她不受別人指使的話……我們最近領導班子要調整,副校長職務空缺,我一直代理,有可能背後有人指使她,但更多的是本性的爆發。
記者:宣老師何以在短短時間群發出200多條短信的呢?
周某:公安機關說短信是從程老師手機中群發的,後來,程老師兩次找我道歉,說不知道手機落在哪裡被人拿去發短信了。
派出所所長: 認定誹謗經過向上級請示昨天下午,記者來到辦理這起案件的榆樹市公安局站前派出所,朱所長稱:『我在網上看到了宣老師發的帖子。』
朱所長表示,群發短信出現後,事發學校前來報警。在接下來的調查和處理過程中,他們多次向局裡請示和匯報。
『去年這所學校就出現過類似群發短信,這次再度出現,就引起了學校方面的高度重視,之所以5月份纔辦案,是因為此前當事人想要息事寧人。』朱所長說,『這次群發短信主要是一個號碼,至於為什麼沒對群發手機的持有者進行處罰,因涉及詳細案情,我們不便透露。總之,我們的處罰都是向上級部門請示之後作出的。』
-最新進展 行政復議維持原決定 她准備提起行政訴訟對於此事件,宣老師懷疑是她的學生朱某搞的鬼,這名同學剛轉到她的班,4月初,這名同學突然失蹤,好幾天纔回到學校,宣老師批評了她,後來,朱同學就轉班了。『也許就因為這件事,我們產生了矛盾。』
事發後,宣老師向長春市公安局提出了行政復議申請,要求還她清白。
提出復議申請以後,長春市公安局行政復議辦公室於6月12日作出了行政復議決定書,稱申請人宣某的違法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榆樹市公安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裁量適當,請復議機關予以維持。
得到這份行政復議決定書以後,宣老師表示,她已經找好了律師,將到榆樹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用法律武器討回自己的清白。
手機之爭整個事件的焦點,就在發短信的那部手機上。對此,各方各執一詞。
宣老師 手機不對對於『短信風波』,宣老師說,警方稱短信是在3月25日19時到21時發出的,榆樹市有200多名教育界人士都在26日早上之前收到了這條短信,包括教育局局長、各高中的校長以及該學校的部分教師。
宣老師說,她清楚地記得,她借同學朱某電話發信息的時間在『愚人節』的第二天,也就是4月2日,准備給長春的妹妹發條信息。因為上晚自習時間老師不可以帶手機,她就借了。而這條短信根本就不具有誹謗內容。
後來警方通過調查發現,群發短信的手機是她的一名同事程老師的。她辯解時,警方稱是她偷用了程老師的手機。『這怎麼可能呢,我根本沒有借用程老師手機的時間,因為當天我們都在上晚自習!』
英語組程老師 不知道手機何時被利用昨天下午,記者在英語教研室找到了程老師。程老師也收到了那條信息,她表示不認識發給自己短信的號碼。『周主任很器重我,得知短信從我手機裡群發出去,我覺得很對不起她。警方調查之後,我哥哥把給我帶來麻煩的手機摔爛了,實際手機纔用了一個多月。』
『我曾經和宣老師一起去汗蒸,但記不清楚是哪一天了。我只知道群發短信那天,晚上沒有課。』程老師努力回憶,她不知道自己的手機什麼時候被利用了。
學生 看到過班主任借同學手機周某提到,宣老師班上的學生曾經看到宣老師在課堂上借學生朱某的手機,並且發短信。記者找到了朱某的同桌小萍(化名)。
『有一天第三節晚自習時,宣老師向一位同學借手機,那個同學沒帶,朱某就把手機借給了老師。老師拿著手機在講臺附近擺弄了半天,我們沒注意她是否更換了手機卡。她還回手機時,我們看到裡面多了一條短信,大概有平常兩三條那麼長,內容記不清了,好像是說周主任沒能力啥的。』
隨後,記者與朱同學取得聯系,她沒有說關於手機短信這事。記者要求見面時,她拒絕了,以後就不再接電話。 (北方網-新文化報陸續呂金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