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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頭白發的五十八歲被告,承認三項強奸及非禮罪,但否認另一項強奸罪,經控方同意下法官把該項強奸罪於法庭存檔。據控方昨讀出的被告背景顯示,被告案發時與妻子、兩名兒子及女兒(即事主)同住於沙田一單位。被告過往有兩項刑事紀錄,其中一項為於去年因與長子打架被判自簽守行為。控方稱被告過往曾任職司機及點心師傅等,但自二○○二年起一直失業至今。
據控方案情透露,二○○一年冬天某日的學校假期,當時只有九歲的事主與被告在家,事主在客廳看電視,被告非禮並強奸事主。
二○○二年九月至十一月間,十歲的事主放學回家,家中只有被告與事主兩人。被告趁事主做功課時非禮事主,事主及後亦沒有把事件告之母親。(本文來源:人民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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