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分數不夠,只要交錢就可以上大學?在一個學院院長的蠱惑下,1253名學生被騙去了1133.6萬元後,纔發現他們花錢買來的大學夢,竟是一個虛幻的泡影。日前,原鄭州科貿專修學院院長孔慶申詐騙案已進入二審程序。
此案再次提醒考生家長,花錢上大學的事,千萬莫信。
騙局:千餘學子上當
2005年夏天,高考分數線出來了,只考了280多分的娟娟(化名)很沮喪。正在她沮喪的時候,一個親友的出現讓她看到了上大學的希望。這個親友認識一個學院院長,據說通過這個院長,分數再低都可以上大學,而且上的是正規的、有學籍的名牌大學。
在這個親友的周旋下,娟娟的父母給中間人拿了6萬元錢。很快,娟娟填寫了錄檢表等相關招生手續,果真拿到了大學錄取通知書,如願以償地坐進鄭州市一知名大學校園內的教室,開始了她的大學生涯。
但事隔不久,娟娟卻意外得知,他們這批學生和這所知名大學沒有絲毫關系,另一所沒有學歷教育資格的學校在該大學租賃房子,對他們進行委托培訓。他們讀的只是普通的成人教育,和正常的高招錄取沒有任何關系,他們的學籍和大學錄取通知書也均為假冒。
在這所大學的法學院、文學院、商學院、美術系等處,共有296名和娟娟一樣遭遇的學生。娟娟及其同學隨後報警,警方調查發現,包括他們在內,共有受害學生1253名,這些學生大多來自湖北、江西兩省。涉嫌詐騙他們的是鄭州科貿專修學院(非學歷教育)院長孔慶申。
孔慶申以聯名辦學的名義,將上千名來自全國各地的學生騙到學校,受害學生先後交納了1.4萬元至6萬元不等的學費。經過中間人的層層盤剝,交給鄭州科貿專修學院的一般為每人1.2萬至1.4萬元,而該學院交給委培學校的僅為每人6000元。
調查:孔慶申多次騙錢
孔慶申生於1959年,家住鄭州市花園路北段一小區。早在2001年8月份,孔就因招生問題被本報等多家媒體曝光。當時孔在媒體上投入數十萬元廣告費,以鄭州人民警察學校分校的名義進行招生,而真正的鄭州人民警察學校卻不知道自己有這個分校。此事經媒體連續報道後,警方也介入調查。但此案最終不了了之。
2006年9月3日,因涉嫌詐騙罪,孔慶申被依法逮捕。與孔慶申一起被逮捕的還有廣州華鷹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谷松林,該公司與河南某高校聯合設立了新聯學院,谷松林任該學院董事長。
法院查明,2005年7月,孔慶申從新聯學院獲取560份空白錄取通知書後,加價轉賣給鄒某某、付某某、史某某等中介人員。中介人員向每個學生收取2萬元至6萬元不等的介紹費,共違紀招生499人。孔慶申從三名中介人處共收取介紹費289萬元。
2005年9月10日,孔慶申為首的招生中介人員通過新聯學院董事長谷松林、院長武某某,違規錄取243人。據其中的224名學生指證,孔慶申從中獲利148萬餘元。
2005年9月底,孔慶申以鄭州科貿專修學院與新聯學院聯合辦學的名義招收不具備錄取資格的學生296人,收取每人12675元至15675元不等的學費。孔慶申獲利369萬餘元。
新聯學院於2005年11月成立了新聯學院國際商學院。孔慶申借此機會,以該學院的名義非法招生180餘人,與谷松林一起收取中介費326萬餘元。
行賄:給官員送奧迪
2005年9月初,獲知有考生持假錄取通知書到新聯學院報到入學後,有關部門開始對此事進行調查。
為了消災,孔慶申給負責調查此案的副主任王盤雲送去價值7200元的筆記本電腦和價值6500元的SONY攝像機各一臺。2005年10月,孔慶申購買了一輛價值427700元的奧迪A6轎車送給王盤雲。該車入戶在王盤雲外甥名下,一直由王盤雲佔有使用。
因涉嫌受賄,王盤雲於2006年11月9日被批准逮捕。2007年,王盤雲因受賄罪被鄭州市惠濟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1年。
一審:孔慶申被判無期
法院審理後認為,孔慶申明知各省不符合錄取條件的高考考生將不會注冊學籍,仍偽造了湖北、江西兩省的新聯學院招生錄檢表,對外謊稱能發放正式文憑,隨意發放錄取通知書,並將鄭州科貿專修學院偽造為鄭州科貿學院與新聯學院聯合辦學,從而實現詐騙目的。
孔慶申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達人民幣1133.6萬餘元,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為牟取不正當利益,給予事業單位人民幣310萬餘元,其行為已構成對單位行賄罪。
2007年年底,新鄉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孔慶申犯詐騙罪、對單位行賄罪、行賄罪,判處無期徒刑,並處沒收全部個人財產;被告人谷松林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處罰金10萬元。
孔慶申和谷松林對一審判決不服,提起上訴。目前,此案已進入二審程序。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