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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現場。張玉軍攝
賣豬肉為生的女子何某因瑣事與丈夫發生口角,隨手抄起肉板上的剔骨尖刀扔向丈夫。正巧刺中腹部致其死亡。今天(30日)上午,北京朝陽法院綜合考慮何某犯罪事實、犯罪性質、情節以及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何某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
女子誤殺丈夫上午9點15分,何某眼圈通紅被法警帶入法庭。之後,法官開始宣讀判決書,何某一邊傾聽一邊痛哭。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何某法制觀念淡薄,過失造成丈夫張某死亡的後果,其行為已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應予懲處。
判決表示,何某此次犯罪系因家庭瑣事引起,且系過失犯罪,案發後具有深刻的悔罪表現,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且得到了被害人親屬的諒解,因此法院對其所犯罪行酌予從輕處罰。綜上,法院根據何某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以及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相關規定,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何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
宣判後,何某一邊鞠躬,一邊說『謝謝法官』、『謝謝法官』。隨後,何某的手銬被法警去除。法官臧德勝對何某說,希望她回去後一方面照顧好自己的兩個孩子,一方面對自己的公婆盡好孝道。何某現在是這個家庭中唯一的壯勞力,在這個案子中,何某的公婆給予了她極大的寬恕。
上午,何某的公婆沒有出現在法庭上。據何某的外甥講,二老身體不好,路途遙遠,他們對兒媳已經盡了最大的努力。雖然他們今天沒有來到判決現場,但他們內心一樣著急。『我們真是沒有想到這樣的判決結果。這樣的判決對我們這個家庭來說是極大的幫助,也是最大的安慰。除了說謝謝,我真的無法表達自己的感激。』何某的外甥告訴記者,『舅媽對我們一直很好,就因為我們太了解她了,我們知道這純粹是個意外。』隨後,他哭著囑咐何某:『回家後好好照顧外公外婆和兩個小孩,他們是有心髒病的老人。』
上午,何某簽署了《取保候審決定書》。據了解,如果何某不上訴,檢察院不抗訴,10天以後該判決將生效。離開法庭前,何某脫下了身上的『號服』。
案情回放被告人何某與被害人張某系夫妻關系,二人在本市朝陽區來廣營鄉朝來萬通農貿市場內經營豬肉。今年1月31日4時許,何某認為丈夫張某購進的豬肉水分大,二人發生爭吵並互罵。張某用豬肉砸向何某,何某則從肉案上抄起一個東西砸向張某。事後,何某纔知道,她仍向丈夫的是一把剔骨尖刀。張某後經搶救無效死亡。開庭時,何某的公婆曾為她跪求法官輕判。(記者張蕾)
(本文來源:北京晚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