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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北京市市政管委下發通知,從7月20日起,禁止審批在本市設置昇空氣球條幅、充氣式宣傳裝置等各類空中系留物、飄浮物等宣傳設施。
市市政管委有關負責人介紹,平時市民在商場、超市門口見到氫氣球、空中飄浮彩帶等廣告奧運期間都將被暫時禁止。
通知稱,如因舉辦奧運會及殘奧會特殊需要,經市政府同意後,由其統一協調審批。
奧運期間發現違規設置昇空氣球條幅等各類空中系留物、飄浮物等宣傳設施行為的,將采取措施並移交執法部門查處。該通知有效期截至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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