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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青年報》近日報道,在新修訂的《中國工程院章程》第四條『院士標准和條件』中,將增加『品行端正』的表述。增加這一內容,應該說,是有著很強的現實針對性的。正如中國工程院院長徐匡迪在中國工程院第九次院士大會上所作報告中指出的,『近年來科技界受到社會上浮躁心理和急功近利思想的不良影響,出現了一些不容忽視的現象,科學道德建設面臨新的挑戰,院士群體的科學道德也面臨更高的社會期望』,『一些學術不端行為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個別院士疏於對學生和助手的管理而產生不良影響;個別候選人的申報材料因誇大成績而受到質疑,這些都應該引以為戒』。
近年來,因學術腐敗而屢發的學術道德問題一直是輿論關注熱點。而院士作為中國學術界的最高榮譽,院士群體的道德修養更成為熱點中的焦點。因為他們的道德水准不僅代表著自身,甚至也代表著一個國家科學界的道德水准高低。身為院士,不光是一種學術榮譽,更是一種道德榮譽;不光具有學術責任,更有一種道德責任。由於院士們的特殊身份,所以決定了:他們不僅應該,而且必須成為中國學術界的道德楷模和旗幟。
我們可以舉出很多的著名院士:錢學森、袁隆平、王選、金怡濂、王永志、閔恩澤……他們在科研學術上是一面旗幟,同時在道德修養上又堪稱一代楷模。
然而今天,學術界的亂象是不少的,很多亂象讓有良知良心的人痛心不已。有抄襲剽竊他人學術成果的,有在科學研究上弄虛做假的,有昧著良心說話的,有為一些利益集團『代言』的,有故弄玄虛嘩眾取寵的,有故作驚世之言以自我炒作的,有沒付出多少心血卻成為研究論文第一作者的……這些根源的產生,其實說穿了,就一個字:利。
這一個『利』字,包涵卻很廣泛:學術成果上的『利』、學術權力上的『利』、頭銜上的『利』、金錢上的『利』等等。在如何對待『利』上,作為我國科學界領軍人物、作為中國最高學術榮譽的院士群體必須做出表率作用。
胡錦濤總書記在院士大會強調指出,『希望兩院院士更加關注人纔培養,把發現人纔、培養人纔、舉薦人纔作為自己工作的重中之重,發揚我國科技界甘當人梯、提攜後學的光榮傳統,在培養創新型人纔方面發揮重要作用。』這是黨和國家對院士提出的要求。要達到這個要求,要真正做到甘當人梯,沒有一種胸懷是不行的,沒有合格的道德修養是不行的。面對各種各樣的『利』,要看得開、想得通、捨得下,要以國家科學的長遠發展為自己最大的『利』。這樣的院士,纔真正無愧於『院士』的光榮稱號。(巫季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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