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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日上午,陝西省禮泉縣煙霞鎮一副鎮長駕車途經煙霞收費站時,因5元錢過路費與收費站工作人員發生爭執。這名副鎮長將車橫在路中央,並招來20多名幫手摺斷收費站欄杆,還強行將收費站一領導帶走,致其身上多處受傷。據瞭解,煙霞收費站爲了和當地鎮政府搞好關係,將鎮政府的3輛公務用車列爲免收過路費車輛。煙霞收費站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當時我告訴對方他駕駛的車不屬於免繳過路費車輛,但對方態度蠻橫,說他是當地鎮政府領導。我們查了該車的相關信息後,發現其並不在煙霞鎮鎮政府的3輛公務用車序列,遂依法將其攔下。”(《西安晚報》6月24日)
“收費站前,車車平等”,應該被嚴格執行。除了救護車、消防車等特殊車輛之外,任何機動車都不能享有免費直通的特權,鎮政府的車輛當然也概莫能外。從這個意義上說,煙霞收費站與煙霞鎮政府約定的3輛免費通行車,其實本就是一種特權旨意下的違規做法。
假如鎮長的座駕確實是那3輛有所約定的“特權車”,免費通行的要求多少還說得過去。然而,當鎮長明明乘坐了一輛普通車,卻僅僅因爲自己是鎮長,依舊要求免費通行時,如此長官意志、這般特權意識,還真是令人唏噓。照着這位鎮長的邏輯,鎮長屁股下坐的就必須是暢行無阻的“特權車”,至於屁股下的這輛車究竟是確有公務在身,還是純屬鎮長私務,那是不用區分的。
最後,當鎮長因爲5元過路費而對“有眼無珠”的收費站工作人員大爲不滿,甚至車子一橫,呼風喚雨般的招來幫手打砸收費站,如此行徑,幾乎與地痞流氓無異;如此鎮長,實在不配作爲當地百姓的“父母官”,其霸道與霸王行徑稱之爲“土皇帝”似乎更爲恰當。
鎮長大鬧收費站,無疑構成了一幅與政治文明、民主意識甚至是法制觀念完全違逆的醜陋畫面。其中折射並暴露出來的個別官員“官大於法”、“特權凌駕於法律之上”的痼疾,無疑需要及時剖析與治療。(吳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