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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的交接儀式開始 |
合個影,留個念 |
F-16戰斗機 |
2008年6月28日,美國軍方代表團在巴基斯坦空軍Mushaf基地向巴方提前交付了首批四架F-16雙座型戰斗機,原計劃這批戰斗機要到09年纔開始交付。由於中巴合作JF-17『雷電』戰機的出現,美國人突然願意交還巴基斯坦十幾年前訂購的F-16戰斗機,並且同意將更先進的F-16C/D BLOCK52賣給巴基斯坦,並銷售一系列配套武器。(環球網)
1979年,隨著蘇阿局勢的緊張,西方和巴基斯坦都感到了巨大的軍事壓力。蘇軍入侵後,蘇軍和阿富汗皇協軍的戰機頻繁入侵巴基斯坦領空,發生多次空戰,巴基斯坦空軍壓力空前增長。出於對蘇聯擴張戰略思維的考慮,西方國家向巴基斯坦提供了大量援助物質,美國人在此時拋出了橄欖枝,宣布可以繼以色列之後向巴基斯坦出售新式戰斗機。
1981年12月,巴基斯坦決定從美國購買新生產的輕型制空戰斗機F-16。根據美國的慣例該計劃被稱為『和平之門』,兩國政府正式簽署40架F-16A/B戰斗機采購合同,這些戰斗機包括28架單座A型和12架雙座B型。批次為BLOCK15。這批飛機分為兩個批次運交,第一批6架(2架A+4架B)於1982年10月在通用動力的沃斯保工廠下線,1983年1月15日飛抵薩戈達(Sargodha)空軍基地。這6架飛機被稱為和平之門第一批次。餘下的34架F-16也屬於BLOCK15批次在1983年到1987年交付完畢,也配備在薩戈達基地。被稱為和平之門第二批次。這些飛機被編成第9、11兩個中隊。到上世紀末PAF的F-16有8架因為各種原因損失。
1989年9月美巴再次簽署和平之門-4采購合同,這次共采購60架F-16A/B BLOCK15 OCU型戰斗機。為此巴基斯坦共向美國支付6.8億美元首期款。但在1990年10月和平之門-3合同的11架F-16下線時,美國已經根據普雷斯勒修正案對巴進行武器禁運,這些F-16被美國認為可能作為巴核武器載機而被禁止交付,所以這些飛機直接飛到位於亞利桑那州的戴維-伯頓空軍的美國空軍戰機儲存與再利用中心封存,到1994年底又有17架根據和平之門-4生產飛機加入。
由於巴基斯坦已經支付了6.8億美元,因此希望美國能夠歸還這些飛機或者將首付款退回,實際上巴基斯坦空軍當時已經在評估采購法國幻影-2000-5的可能性。對於美國來說既要維持對巴的禁運又要防止市場被法國佔領,所以采取了既不交機也不還款的政策。按照美國的說法就是先找一個國家采購這些飛機後纔能把這些美元退還給巴方。為此美國先後找到印度尼西亞、臺灣地區、菲律賓和新西蘭推銷這些飛機,但無人問津,最終這些飛機『出口轉內銷』。
2002年考慮到美國空軍第64『侵略者』中隊的F-16C和海軍打擊與空中戰術中心(即著名的TOP GUN)的F-16N已經接近壽命極限,需要一種高機動性的戰機替代,這批幾乎全新的F-16顯然是再合適不過的後選因此這批戰機被平均分配給這兩個單位作為假想敵來使用。
由於中巴合作JF-17『雷電』戰斗機的出現,以前的種種限制巴方的理由和實際作用以不復存在,美國人突然願意交還巴基斯坦十幾年前訂購的F-16戰斗機,並且同意將更先進的F-16C/D Block52賣給巴基斯坦,並銷售一系列配套武器。今年6月28日,美國軍方代表團在巴基斯坦空軍穆沙夫基地向巴方提前交付了首批四架F-16雙座型戰斗機,原計劃這批戰斗機要到09年纔開始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