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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4日下午,鄭州市金水區公布有關鄭州市花園路街道辦事處城管協管員軋傷瓜農事件的處理意見,內容如下:
7月3日,我區花園路街道辦事處發生城管協管員軋傷瓜農事件。事件發生後,區委、區政府高度重視,立即成立了由區長助理許貴舟任組長的聯合調查處理小組。經認真調查和研究,處理意見如下:
一、決定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城管協管員王濤、邢小葵屬直接肇事者,予以辭退;區執法局第五中隊執法隊員張建強在該起事件過程中帶隊執法,負有直接責任,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花園路街道辦事處城管科長李玉蘭疏於管理,給予行政記過處分;花園路街道辦事處主管城管工作的副主任王靜負有領導責任,給予行政警告處分;區執法局行政執法大隊大隊長高學峰負有領導責任,給予行政警告處分。有關肇事人應承擔的其它責任,已移交交警部門正在調查處理。
二、妥善做好受傷瓜農救治和善後工作。受區委書記、區長(因公外出考察)委托,區長助理許貴舟於7月4日到醫院看望和慰問受傷瓜農;花園路街道辦事處派專人到醫院護理,協調醫院及時進行救治,傷員治療期間的醫療費用由辦事處足額預付,保證治療效果;考慮到瓜農的實際困難,辦事處決定在西瓜銷售和生活照顧方面給予積極幫助,正與瓜農進行協商。
三、切實加強城管和執法隊伍管理。為充分吸取該事件的教訓,決定立即在全區城管系統開展文明執法主題教育整頓活動,進一步提高城市管理隊伍的依法執法、文明執法意識,舉一反三,堅決避免類似問題的再次發生。 (本文來源:大河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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