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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7日上午,上海市公安局新聞發布會現場。
今天上午,上海市公安局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7月1日襲警案發生詳細經過和楊佳襲警的動機。
據警方介紹,犯罪嫌疑人楊佳,男,1980年8月27日生,漢族,北京市人。
中專文化程度,未婚,無正當職業。據司法部司法鑒定科學技術研究所鑒定,楊佳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2007年10月5日晚,犯罪嫌疑人楊佳騎一輛無牌無證自行車途經閘北區芷江西路普善路口時,閘北分局芷江西路派出所巡邏民警盤查,因其拒絕出示身份證件和提供所騎自行車來源證明,造成市民圍觀、影響交通,被帶至派出所作進一步調查。在查清楊佳真實身份及自行車是租用等情況後,盡管楊在盤查詢問過程中一直不予配合,且多次辱罵民警,阻礙民警正常執法,但民警還是對其進行耐心教育後予以放行。事後,楊多次通過信訪件、電子郵件等形式,向市公安局和閘北公安分局督察部門投訴,並提出開除相關民警公職、賠償其精神損失費的無理要求。閘北分局督察支隊經過認真核查,認為民警執法依法有據,無不當之處。督察支隊兩次赴京對楊佳進行法制宣傳和疏導勸解工作,但楊均不予置理,還決定采取極端手段報復閘北公安分局民警。
今年7月1日上午9時40分許,楊佳攜8個裝有汽油的啤酒瓶,在天目西路警車停放處摔了2個啤酒瓶(未燃燒),在大門西側三四米左右的花壇處投擲了5個瓶子並燃燒起火。保安見狀後,立刻前往制止並組織救火。楊佳又向保安扔出1個啤酒瓶,並趁保安救火之隙,右手持一把單刃刀具(一把長十幾公分的單刃剔骨刀,非常鋒利),頭戴防塵面具,腰間挎一腰包(內有榔頭、催淚瓦斯噴霧器、登山杖等物),由閘北分局便民服務通道竄進大樓。
進門後,楊佳看見保安顧建明正在打電話,即上前用刀柄猛砸其頭部,造成顧頭部裂傷,縫合4針。隨後,楊佳一手持刀,一手持催淚瓦斯在底樓大廳過道和治安值班室等不同處,先後分別襲擊了正在工作的民警倪景榮(47歲,後保處服務中心主任)、方福新(50歲,治安支隊)、張義階(56歲,治安支隊)、張建平(47歲,北站派出所)。4位民警猝不及防,失血過多倒地身亡。
經法醫鑒定,民警張建平左肩創口達21厘米;左胸創口達13厘米、右胸創口達18厘米、右腋創口達7.5厘米,3處刺傷深及胸腔;民警方福新左胸創口達16厘米並貫穿左胸左肺;民警張義階左腋創口達11厘米並深達胸腔、左手左膝均有被刺傷口;民警倪景榮左頸部砍傷達9厘米且頸動脈、頸靜脈多處血管破裂。
9時42分,110指揮中心接到報告,立即發布調警指令,指令北站派出所、分局就近GPS巡邏車和特警支隊民警立即進入大樓搜捕,並通知相關部門,同時通知『120』救護車到現場救治受傷民警。
這時,楊佳已從一樓竄入南側消防樓梯爬上9樓,遇上民警徐維亞(48歲,交警支隊),楊持刀向徐發起突然襲擊,徐維亞全身多處被刺倒地,後因傷重不治身亡。
之後,楊佳從消防梯竄至10樓,遇民警王凌雲(27歲,交警支隊),舉刀刺王,王凌雲右肩部和右胸部等處受傷。接著,楊佳竄上11樓,遭遇民警李珂(49歲,科技科),他對著李珂連刺數刀,李珂胸腹部受到重創,右胸創口達5厘米、右腋創口達8.5厘米、右胸創口達2l厘米,上述3處創口均深及胸腔:左手拇指和食指分別劃傷,後因傷重不治身亡。
此時,楊佳返回消防樓梯跑到21樓,在2113辦公室門口刺傷正在等電梯的督察支隊民警吳鈺驊。吳鈺驊受傷後一邊高聲呼叫提醒同事注意,一邊返回辦公室尋找反擊武器。正在室內工作的督察支隊民警林瑋和李偉見狀立即起身准備圍捕。楊佳闖入辦公室揮舞著匕首衝向林瑋,林瑋順勢操起辦公椅奮力抵擋。隔壁紀委監察室主任孔中衛聞訊衝了進來,奮不顧身上前抱住楊佳。孔中衛、李偉、林瑋、吳鈺驊以及隨後趕到的督察支隊副支隊長陳偉、民警容侃敏、紀委乾部黃兆泉齊心協力,用辦公椅將楊佳牢牢頂在了牆角邊上,奪下其手中的凶器,給他上了手銬。攜槍開展搜索的特警隊員此時也趕到現場,配合將凶殘的犯罪嫌疑人制服。
楊佳故事殺害、上海多位民警及保安,手段極其殘忍,情節極其嚴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之規定,其行為已涉嫌構成故意殺人罪。上海市公安局已報請市人民檢察院批捕楊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