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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強社會不穩定因素的發現力,提昇對社會的『閱讀能力』,注意行政執法過程中的親和力
7月1日早上,上海發生了令人難以置信的一幕:一男子持刀捅傷大門保安後闖入上海市閘北區政法大樓多個樓層瘋狂襲警,致6名民警不幸犧牲,另有3名民警和1名保安受傷。犯罪嫌疑人被當場抓獲。
接受《瞭望》新聞周刊采訪的多位專家認為,光天化日之下,一個犯罪嫌疑人就造成如此嚴重的襲警案件,震驚和悲愴之餘,促使人們重新審視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識,也提醒社會各界要做好應對『個人極端暴力』的准備。
暴力襲警釀慘劇
7月1日早上9時40分許,當上海閘北公安分局民警開始一天的工作時,一場慘劇正悄悄地上演:北京來滬的男性青年楊佳,攜帶匕首、榔頭、噴霧劑、防塵面具等,在上海市閘北區政法大樓門口先點燃並拋投了8個用啤酒瓶自制的燃燒瓶,大門保安看到後迅速上前制止,遭楊威脅並被其用攜帶的匕首刺傷。
隨後,楊即躥入辦公大樓,在底樓大廳和閘北公安分局治安支隊值班室用匕首刺傷4名正在辦公不及防備的民警。
之後,楊又先後躥至10樓、11樓和21樓,在幾個不同的房間內趁民警不備,用匕首刺傷5名民警。閘北警方接到大樓門衛報告後,迅速指令特警實施圍捕,最終在21樓將楊抓獲。此案導致6名民警不幸犧牲,另有3名民警和1名保安不同程度受傷。
凶案發生後,上海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書記吳志明,上海市市長助理、市公安局局長張學兵等領導立即趕赴現場指揮傷員救治和處置工作。隨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上海市委書記俞正聲,上海市委副書記、上海市市長韓正,上海市委副書記殷一璀等領導同志趕往醫院慰問受傷人員和參與搶救的醫務人員。
本刊記者在第一時間趕到案發現場。此時距慘案發生還不到一刻鍾。
位於天目中路600號的上海市閘北區政法大樓,是一幢綜合辦公樓,也是閘北區公安分局、檢察院、政法委等諸多政法單位的辦公場所。上午10時許,受傷民警和保安陸續被送往附近的長征醫院、北站醫院、第一人民醫院接受緊急搶救。閘北公安分局門口一克莉絲汀面包房售貨員告訴記者,她親眼看到從閘北公安分局內抬出兩名身穿警服的傷員,後面還跟著兩名受傷的民警,『一個頭部受傷、一個肩部受傷,全身都被鮮血染紅了』。『之後,我又看到了一名民警傷員被抬出,血跡斑斑,身上已纏滿了布,腳上只穿了一只鞋子。』售貨員說。
據上海長征醫院內一名叫賈愷的患者稱,當時他正在一樓急診室進行接骨術前准備,4名受傷民警正好送達醫院,醫院臨時取消了他的手術,當即開通了傷員救治綠色通道,各科專家對受傷民警進行全力搶救。賈愷的父親是一名退休民警,他告訴記者,他當時親眼看到4名受傷民警被抬進了急診室,個個身上都是血,臉色慘白,『慘不忍睹』。
經警方初步偵查,犯罪嫌疑人楊佳,男,28歲,北京市人。經楊交代,之所以暴力襲警,是因其對2007年10月因涉嫌偷盜自行車被上海市公安局閘北分局依法審查一事不滿,為報復公安民警,而實施行凶犯罪。
同時,上海警方著重強調:犯罪嫌疑人的具體作案動機還在進一步調查之中。
未解的疑問
案件發生後的第二天,上海市公安局閘北分局已照常辦公,分局所有民警均加強了武裝,保安也都配備了警棍等安保設備。
近來一段時期,有數起影響極為惡劣的暴力犯罪案件,矛頭直接對准警務機關。上海知名律師斯偉江說,暴力襲警案件,應引起我們對突發事件應急反應速度和能力建設的反思。此外,公安機關還應加強警務場所的防范,對警用器械的配備和警察處理問題的方式要進行改革,並對警務人員進行安全意識和應急防范的教育。
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餘凌雲指出,從目前披露的案情來看,盡管傷亡警察多從事內勤、技術工作,但警務機關的門崗登記制度、技防系統也存在一定漏洞,『作為負責社會安全防范的公安機關,自身應提高安全防范意識』。
復旦大學社會學專家於海教授表示:此次襲警案中,歹徒『如入無人之境』,從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警方基本功訓練有待加強,『內松外緊』的工作作風也須進一步完善,『「三基」建設不能光停留在口頭上,更需落實到行動上。』
斯偉江表示,襲警案中有幾個疑問待解:一是從捅傷保安到闖入警局的一系列過程中,警局內部人員為何一無所知,最終導致歹徒到四個不同樓層行凶,而未被第一時間抓獲?二是雖然遭受突襲,但從發現持刀歹徒到將其制服,民警在『家門口』的排險實戰中死傷為何如此慘重?以往的處置突發事件的預案為何起不到明顯作用?三是涉嫌偷盜自行車的審查一事怎會使犯罪嫌疑人心中的積怨如此深厚,不惜以生命為代價?
自閘北襲警案發生後不到3個小時,上海市公安局陸續對外發布了有關案情的最新進展,除了案件的最終原因還在進一步偵查中以外,襲警案導致死傷民警人數、犯罪嫌疑人的初步情況等一一給予了公開披露。
『上海市公安局第一時間披露信息讓公眾最快速度掌握案件初步進展,值得贊許。但下一步,有關部門應盡快公布犯罪嫌疑人的最終施暴原因,否則,待網上傳言「滿天飛」時將難以收拾。畢竟陽光是最好的「殺毒劑」。』華東政法大學行政法教授鄒榮說。
強化對社會的『閱讀能力』
餘凌雲教授曾任職公安大學,他在接受采訪時指出,要預防此類暴力襲警事件,執法部門首先要依法行政,提高執法水平。
在閘北襲警案中,據犯罪嫌疑人楊佳交代,其犯罪動機與警方對其涉嫌自行車盜竊的處理不滿有關。幾乎同時,貴州瓮安襲警案則起源於一女大學生的屍體鑒定。
於海說,這些暴力犯罪均源於一些看似不起眼的小矛盾,如果小矛盾得以及時化解,悲劇就有可能不會上演,暴力襲警案為我們敲響了警鍾,『一切矛盾在被激發的早期就應受到執法部門的重視,而不能任其發展直至無可收拾。』
鄒榮指出,我們不難發現,近來發生的不少暴力襲警案中,案件本身並不復雜,但都與對案件處理結果不服有關,民眾為了宣泄某種不滿而采取偏激行為所致,這一點值得充分重視。
首先,公安機關在案件處理程序上應增加透明度,有些能夠公開的執法事務,不要諱莫如深。特別要強調的是,執法要以理服人,凸顯柔性關懷,不能簡單粗暴,特別是對那些外來打工者、小商小販等的一些輕微違規違紀更多的是提倡教育,而絕不能采取『零容忍』的態度。『即使審查結果站得住腳,還得看執法過程離透明和公開是否還有距離。總之,增加執法過程的透明度,堅持公平正義,這是化解社會矛盾的根本道路』。
其次,我國目前解決矛盾的機制是存在的,但如何發揮最大效用值得深入思考,執法部門要善於聽取民眾的呼聲和訴求,『然而,目前,有些環節不但不能起到緩解矛盾的作用。反而加劇了矛盾,對此,我們應好好加以研究。』因此,建議政府有關執法部門應加強自身對社會的『閱讀能力』,關注公共利益,關注人民群眾關心的切身訴求,真正將『執法為民』落到實處。
此外,對某些性格孤僻、容易走極端的個人的日常教育和引導,公安等執法人員面對他們時如何科學防范、有效化解等,也是一個嚴峻課題,切不可小事激成大禍,最終釀成悲劇。
『個人極端暴力』成新壓力
近一個時期來,完全由一個人策劃、籌備、實施的極端暴力事件時有發生。一些安保專家認為,目前個人極端暴力行為的現實危害程度超過恐怖主義,防范難度甚於反恐,可能成為今後社會維穩工作的重中之重。
這些個人極端暴力事件通常都有一個明顯特征,就是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動機往往起源於私憤,但其報復目標並不僅限於『利益直接相關人』,而出現報復目標泛化的趨勢,進行『無差別傷害』。一種是將私憤放大到對某個部門和單位的仇恨,如雲南瑞麗『427』爆炸案中,案犯就是因對交警扣押其摩托車不滿,而采取炸民警值班室的方式進行報復,此次上海『71』暴力襲警案也屬於這類情況;另一種則是將私憤放大到對社會的仇恨,報復社會,如造成17人死亡、40人受傷的溫州『517』爆炸案,犯罪動機起因於賭博糾紛,但受害者中許多都是與犯罪嫌疑人素昧平生的無辜平民。
復旦大學城市公共安全研究中心主任滕五曉說,個人極端暴力行為實施者之所以將私憤泛化放大,與社會矛盾進入易發、多發期相關。理論上,一個國家和地區的人均GDP達到1000美元以上,進入社會風險的高發期。而我國收入差距、城鄉差距進一步拉大的現實,增加了某些底層民眾的不平衡感和自卑感,他們的長期壓抑如果因為某個突發事件而報復,就完全有可能轉化為對政府部門乃至整個社會的仇恨。近期一系列個人極端暴力事件中的犯罪嫌疑人大多屬於這類情況。
由於籌劃、籌備直至實施都由個人完成,沒有『上下家』和同伙,沒有機構和組織指使,沒有成文的行動策劃,防范個人極端暴力行為的難度相當大。
復旦大學美國研究中心安全問題專家張家棟博士說,美國每年都要發生個人實施的校園槍擊案件,日本東京秋葉原不久前也發生持刀砍人事件。我國近期出現的個人極端暴力行為,應當引起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
受訪專家建議,除了加強對重點部門和重點設施的安保措施,提高重點人群和社會公眾的安保意識之外,還要盡可能增強社會不穩定因素的發現力,注意行政執法過程中的親和力,化解矛盾於萌芽狀態。
有專家指出,要在個人極端暴力行為發生前發現其企圖,目前看來相當難,關鍵是從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高度,多研究、多采取一些化解『仇恨』的辦法,最大限度地減少社會對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