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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臺灣《聯合報》報道,前天傍晚王姓老婦在臺中公園圍牆邊拉客。她左顧右盼,一方面與客人議價,並不時環視四周。臺中市警一分局西區派出所警察發現她舉止不尋常,上前盤查,她坦承拉客。
警方調閱資料發現,七十八歲的王姓老婦是臺中市最高齡賣淫女,這是她三年來第四次被逮。
之前王姓老婦都在臺中火車站一帶『站壁』,這次轉移到臺中公園。年近八旬的她,臉上涂著粉、刷上腮紅,以濃妝遮掩歲月痕跡,看似僅六十多歲。警方說,王姓老婦價碼不高,每次交易僅五百元,吸引六七十歲『尋芳客』光顧,上次被抓時男客六十七歲,比她小十一歲。
但王姓老婦對警方說,雖然開價五百元,但帶客人到附近旅館性交易,要付兩百元房間休息費,實際上每次只能賺三百元。
警方說,王姓老婦前三次被抓後,曾問她願不願意接受社會福利單位安置照顧?但她拒絕,說自己能養活自己,只希望讓友人到警局具保,並央求警方不要告訴她家人。
據警方了解,王姓老婦有三名兒子,次子與小兒子經濟情況不佳,只有大學畢業的長子每月給五千元生活費,但時有時無。她對警方說,因兒子好久沒給生活費,她去找長子,說要去看醫生,長子卻嫌她需索無度,因此決定不靠兒子,『自己賺錢比較可靠』。
王姓老婦前三次交保後均無力繳三四千元罰金;前天再度被抓,法庭審理後裁處強制拘留一晚。
昨天中午24小時拘留期滿,王姓老婦拄著雨傘、提著老舊褐色手提包,步履蹣跚地走出警局。警察看著她孤單背影消失在街尾,炎陽高照下,卻有股無法言喻的淒涼。 (本文來源:中新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