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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午10點,上海市公安局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7月1日閘北襲警案的詳細經過。
根據司法部司法鑒定科學技術研究所鑒定,楊佳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即沒有精神方面的問題。目前,楊佳已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
兩次蹲點,『埋伏』5天准備多種工具
上海警方調查顯示,6月12日,楊佳來到上海,住在距離芷江西路派出所20米遠的旅館,用望遠鏡觀察派出所。他發現需要穿過幾道大門纔能進入辦公區,且進出人員頻繁,於是在6月23日,楊佳放棄對芷江西路派出所的報復,返回北京。
兩天後,楊佳乘火車於6月26日到上海,住進梅園招待所。其間,他在一家汽車維修店購買了3公昇汽油,並在一家勞動防護用品店花千餘元買了催淚瓦斯噴霧劑、防塵面具、橡膠手套等等,還添置了單刃刀具、榔頭、登山杖等。
7月1日9點左右,楊佳從招待所走出,步行10分鍾就可以到達閘北公安分局所在的閘北政法大樓。知情人稱,楊佳曾多次在政法大樓附近踩點,目標是閘北分局的督察支隊。
據緊鄰政法大樓的銀行監控錄像顯示,楊佳先繞著政法大樓走了一圈,最後從銀行和政法大樓之間的一條小路裡走出。路口有一個廢棄的小屋,楊佳將背包和拉杆箱放在小屋內,身上只戴著裝有榔頭、催淚瓦斯噴霧器等物的腰包,手裡還拿著一些啤酒瓶,瓶內裝著汽油。
9點40分,楊佳在天目西路的警車停放處摔了兩個啤酒瓶,但沒點火。接著,他在政法大樓北門外三四米處的路邊花壇處投了5個酒瓶並燃燒起火,突如其來的大火將北門的保安吸引過去,楊佳將最後一個酒瓶扔向保安,並掏出一把十幾厘米長的單刃剔骨刀,戴上防塵面具和橡膠手套,趁亂從北門進入政法大樓。
楊佳交代,他點燃酒瓶,一是為了引開保安,更是為了『把此事的社會影響搞大』,而戴防塵面具和橡膠手套是為防止催淚瓦斯傷到自己。
刺倒1人,再尋找下一個目標
楊佳進入的北門是閘北公安分局便民服務通道。進門左邊有一個來訪者休息和接待室,直走經過一條狹長通道,可到達電梯。
楊佳進門後遇到的第一個人是正在打電話的保安顧建明。他上前用刀柄猛砸其頭部,將他砸倒在地。隨後,他一手持刀,一手持催淚瓦斯在底樓大廳過道和治安值班室等處,先後襲擊了正在工作的倪景榮(47歲,後保處服務中心主任)、方福新(50歲,治安支隊民警)、張義階(56歲,治安支隊民警)、張建平(47歲,北站派出所民警)。
據目擊者稱,當時幾位民警大多都坐在辦公桌前,楊佳突然衝至面前,朝民警的胸部、頸部連刺數刀,直到對方倒地纔尋找下一目標。由於過於突然,遇襲民警往往還來不及呼救就倒在血泊中,鮮血甚至濺到值班室的牆壁上。
一層遇襲的4名民警最終因失血過多不治身亡。法醫鑒定,4人身上均有多處刀傷,創口多在8厘米以上,最長的有21厘米,刀刀深及胸腔。
有人聽到,楊佳在一層行凶時曾大聲喝問督察辦公室在哪,得到了『在樓上』的說法。楊佳隨即穿過了設在一層的對外辦公大廳,趁亂又進入了南側的消防樓梯。
走廊狹窄,遇襲者不易躲閃
被砸破腦袋的保安顧建明不久後掙紮著站起來,慌忙向指揮中心報告此事。9點42分,指揮中心立即發布調警指令,指令北站派出所、分局就近GPS巡邏車和特警支隊民警立即對大樓進行搜捕,並通知相關部門,同時通知救護車到現場救治受傷民警。
此時,楊佳已從一樓竄入南側的消防樓梯爬上9樓,遇到徐維亞(48歲,交警支隊民警),楊佳持刀向徐發起突然襲擊。徐維亞全身多處被刺倒地,胸腹部受到重創,其中兩道最致命的傷口分別長18厘米和28厘米,後因傷重不治身亡。
之後,在10樓和11樓消防梯外的樓道內,楊佳又分別突然襲擊了王凌雲(27歲,交警支隊民警)和李珂(49歲,科技科民警),王凌雲重傷,李珂於當晚11點搶救無效身亡。
記者走訪中發現,消防樓梯內平時極少有人走動,每層樓梯口出去後即是電梯門和走廊,走廊很狹窄,光線昏暗。閘北分局一位民警稱,在9-11層遇襲的民警都是正好經過樓梯口或在走廊內等電梯,其中一位此前曾是閘北特警隊長,但楊佳突然躥出舉刀就刺,再加上走廊狹窄不易躲閃,導致幾人都很快中刀倒地。
10多分鍾,在5個樓層刺中10人
刺倒李珂後,楊佳返回消防樓梯直奔督察支隊辦公室所在的21樓,在督察支隊2113辦公室門口刺倒正在等電梯的督察支隊民警吳鈺驊,衝進了辦公室內。
吳鈺驊受傷後一邊高聲呼叫提醒同事,一邊掙紮著爬起來進入辦公室內。正在室內工作的督察支隊民警林瑋和李偉立即起身,眼見楊佳拿著剔骨刀衝向林瑋,林瑋順勢操起辦公椅奮力招架。與此同時,隔壁紀委監察室主任孔中衛聞訊衝了進來,軍人出身的孔中衛從身後抱住楊佳,並將他死命摁倒在地。
爭斗中,李偉脖子附近被紮傷,孔中衛的腹部被劃傷,楊佳得以掙脫開來。孔中衛等4人和隨後趕到的督察支隊副支隊長陳偉、民警容侃敏、紀委乾部黃兆泉一起,用辦公椅將楊佳牢牢頂在牆角邊上,奪下其手中的凶器,給他戴上手銬。與此同時,攜槍展開搜索的特警隊員趕到,配合將楊佳制服。至此,楊佳共在5個樓層,刺中10人,導致6人犧牲,4人受傷。
據在場的民警回憶,楊佳被擒後暫時被反拷在21層的辦公室內。被擒後,他沒說一句話,只是不斷喘粗氣,喉嚨裡發出『??』的低吼聲,雙眼通紅,手上粘滿鮮血,白色T恤的左半部已被鮮血浸濕。
此時還不到上午10點。
案發後,上海市檢察院提前介入此案,根據《刑法》規定,楊佳已涉嫌故意殺人罪,目前已被檢察機關批捕。
上海警方總結襲警案傷亡慘重四大原因
-釋疑
警方總結傷亡慘重四大原因
無警報缺監控多處疏於防范
短短10餘分鍾內,楊佳手持一把剔骨刀,闖入政法大樓,制造了上海有史以來最為嚴重的一次襲警案。
不僅外界因此對上海警方的素質和能力產生懷疑,公安部領導也在內部會議上對如此慘重的傷亡感到震驚,甚至有內部人士私下直言這是上海公安的恥辱。
昨天的發布會上,上海市公安局副局長朱影回應了質疑,他不認為此次襲警案造成重大傷亡是因為同事的能力不足,他同時公布了此案傷亡慘重的四大原因。
精心預謀持利器
朱影說,凶手精心預謀,凶器是一把十幾厘米長的單刃剔骨刀,非常鋒利,而遇害民警,當時分散在不同的地點,他們或在埋頭工作、或在等電梯、或在樓道中經過,當時是赤手空拳、毫無准備。面對近距離的突然襲擊,他們在猝不及防的情況下被各個擊破。『哪怕是武林高手,面對突然襲擊,能力也是有問題的。』
在一樓遇害的4名民警,當時分別在底樓接待大廳和閘北分局治安支隊值班室內工作,先後遭遇凶手。另2位遇害民警分別在9樓、11樓的過道拐角處遭遇凶手。
過道狹窄死角多
閘北政法大樓有3處出入口,呈插花分布,樓內有閘北區多個部門辦公,包括信訪、身份證拍照、治安受理等,各部門辦公場所的樓梯、過道狹窄,死角多,拐角多,在辦公區域之間出入沒有門禁等物防、技防、人防設施,為凶手隱蔽提供了便利。
各部門間無分隔
這棟樓既是行政辦公樓,又是便民服務窗口。大樓的一、二層屬於綜合接待受理窗口,該區域與其他樓層間沒有采取物防、技防等分隔措施。這方便了群眾快速到各接待窗口辦理事務,同時,也使凶手易於流竄隱蔽作案,不易被搜索人員發現。
作案手段極殘忍
朱影還稱,凶手作案手段極其殘忍。遇害民警均系失血性休克死亡,受傷部位大都在頸部、胸部、腹部等要害部位,凶手用鋒利刀具一次戳刺造成的創口,在8.5到28厘米間,創道深及內髒,手段凶殘,完全不計後果。
有警方人士分析,除刑偵、特警等少數一線部門,分局大多科室都屬於內勤人員,比如此次遇害的民警均在35歲以上,而且楊佳選擇星期一一早上班的時間,也是防范最弱的時刻,大樓內亦沒有相關的警報裝置,甚至沒有足夠的監控設備。『歸根結底,就是沒人想到居然有人敢進警局行凶。』該人士說。
上海市警方7日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了致6死4傷的閘北襲警案的案發原因:犯罪嫌疑人楊佳2007年10月短期來滬期間,因騎一輛無牌無證自行車途經閘北時被閘北警方盤查,在警局接受6個小時的訊問後,警方判定楊佳的車系『租用』後對其放行。此後,心生不滿的楊佳多次投訴,並向公安機關提出相關賠償要求無果,直至慘案發生。
被拘後要求律師到場
謝有明是閘北區名江律師事務所的主任律師,亦是閘北區政府的法律顧問,他的律師事務所離閘北政法大樓只有5分鍾的車程。
7月1日上午10點40分,在醫院看病的謝有明接到閘北檢察院的電話,讓他迅速趕到政法大樓。11點左右,謝有明開車到政法大樓門前,看到密布的警察和警戒線——『出大事了』。
在閘北公安分局二樓的特別審訊室外,謝有明被簡單告知了上午發生的襲警案件,叫他來,是因為嫌疑人楊佳拒絕接受警方審問,要求要有律師到場。
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只有嫌疑人被采取了強制措施後即在看守所裡纔能見律師,或者要在第一次訊問結束後。警方和檢察院當場商量後,認為剛纔楊佳拒絕回答的那次已經可以算作第一次訊問。
質疑律師身份查看證件
對於應該嫌疑人和律師單獨會見的規定,楊佳卻表示不在意有警方在場。由於刑事案件必須兩名律師在場,謝有明趕緊打電話叫來了同事謝晉。
做了20年律師的謝有明對楊佳的法律意識感到驚訝。由於楊佳對謝有明身份的質疑,雙方見面後第一件事,是謝有明二人將自己的律師證一頁一頁翻給楊佳看。
楊佳緊接著連續拋出問題:謝有明是從事哪方面的律師?律師服務費多少錢?為什麼可以免費?法律上規定他有哪些權利?
在民警采集楊佳手上所沾血樣時,楊佳趕緊問謝有明,這樣做可不可以。在談話過程中,有記者進來拍照,楊佳又中止談話,詢問律師是否有權利不讓記者拍。
否認自己有精神病史
為了穩定楊佳情緒,謝有明和民警都沒有告訴他襲警案的死傷情況,民警在一旁也沒有過多參與兩人的對話。謝有明和楊佳談了兩個小時,感覺楊非常平靜,敘述事情很流暢,也沒有感情上的波動,似乎是在說別人的故事。『只有談到他的母親很早就和他父親離異,一個人很辛苦把他拉扯大,是個很普通很底層的退休女職工時,楊佳纔有些動容』。謝有明說,楊佳也提到了自己的父親,說父親對他很好,只是已經有一段時間沒有聯系了。
謝有明曾委婉地詢問楊佳是否有精神病史,楊佳很堅決地否認,同時表示很清楚這個問題意味著什麼。楊佳刻意回避自己的襲警過程,只是說來分局『看看』;而那把剔骨刀,他說是在21樓撿到的。
最後結束談話時,謝有明問楊佳是否有要求。楊佳思考了好一會兒,委托謝有明打電話通知他的母親,並留下了自家的電話號碼。
-鏈接
謠傳楊佳遭打殘者被抓
在昨天上海市公安局就閘北襲警案召開專題新聞發布會上,上海市公安局副局長朱影稱,網上流傳的閘北襲警案犯罪嫌疑人楊佳遭警察毆打致殘是謠傳,發帖人郟嘯寅已經於昨天凌晨在蘇州被抓獲。
朱影在接受記者提問時稱,在閘北襲警案發生後不久,網上就流傳,犯罪嫌疑人楊佳因遭民警毆打導致喪失生育能力纔伺機報復。經警方調查,這一傳聞並不屬實。昨天凌晨,經過上海警方的偵查,並在江蘇警方的協助下,編制此消息的郟嘯寅被警方在蘇州抓獲。
郟嘯寅為蘇州人,據交待,他在網上看到閘北襲警案的報道後,為擴大自身在網上的影響,故意編撰了所謂『楊佳在被閘北分局留置盤查中遭毆打,致使其生殖器受損,無法生育,故而報復殺人』的謠言,從而引發了網上的大范圍傳播。
原因調查
上海旅游遭遇盤查
據調查,楊佳生於1980年8月27日,12歲時父母離異。楊佳在中專學的是財會專業,但畢業後一直沒有找到穩定工作,至今未婚。楊佳是一名登山愛好者,業餘時間除了喜歡騎著自行車到處走走看看之外,還不時去郊外登山,在家則喜歡看書和上網。
慧忠裡的鄰居們稱母子倆脾氣不好,總是和鄰居發生衝突,楊佳在母親與人爭吵時不分青紅皂白總是維護母親,還屢次有暴力行為。
去年十一期間,楊佳在上海旅游,他花50元租用了一輛自行車。10月5日晚8點半左右,楊佳騎自行車途經閘北區芷江西路和普善路口時,閘北公安分局芷江西路派出所的一名巡邏民警正在此設卡檢查,因發現該車無牌照,便讓楊停車接受檢查,發現這輛自行車還沒有鋼印。
楊佳拒絕出示身份證件,也不願意將自行車的來源證明提供給民警。其間,楊佳始終騎在自行車上與民警爭執,持續近40分鍾,引來大量路人圍觀。當晚9點10分左右,民警將楊佳就近帶至派出所作進一步調查。
自稱派出所內被打
楊佳在接受審訊時稱,到芷江西路派出所後,他與民警繼續爭執引發衝突,有七八名警察對他有推搡、毆打的情況,楊佳打110報警。
襲警案發生後,芷江西路派出所拒絕了記者的多次采訪要求,不願透露去年10月5日晚在派出所內發生的情況。上海警方的通報稱,當晚閘北公安分局督察支隊接楊佳投訴後,派員到派出所了解情況,證實沒有人對他有人身侵犯。警方對楊佳進行勸說疏導,一直到晚上10點,楊佳的情緒基本平靜。
晚10點15分,楊佳接受警方的正常問詢筆錄,筆錄11點結束。民警筆錄期間向租車公司核實,確認楊佳的自行車確系租用後,對楊佳予以放行。整個盤查工作於10月6日凌晨2點結束,因為購買了第二天上午8點回京的火車票,楊佳在派出所的長凳上躺了一夜,醒來後直接去火車站乘車返京。
上海警方稱,這些調查都有錄音和派出所內的監控錄像作為證據。
屢次投訴要求賠償
回京後,楊佳多次通過信訪件、電子郵件等形式,向公安部、上海市公安局和閘北公安分局督察部門投訴,認為自己不該受到盤查,且遭到警方毆打,提出開除相關民警公職、賠償其精神損失費和當時電話費1萬元的要求。
上海公安督察部門稱,經過認真核查,認為民警執法依法有據,無不當之處。警方還曾在2007年10月和2008年3月兩次赴京,對楊佳母子進行法制宣傳和疏導勸解工作,但未達成和解。據楊的家人表示,第二次上海警方曾表示願給楊佳1500元,但不承認有錯,被楊佳拒絕,之後雙方有過幾次電話溝通,都沒有效果。
-錄音重現
拒絕臨檢與警察爭執
由於上海市要求民警外出執法時必須全程錄音,昨天,上海市公安局向記者提供了部分錄音片段,約4分鍾左右,證實2007年10月5日晚,楊佳和執勤警察在街頭發生爭執——
在一段嘈雜的喇叭聲後,開始了帶著上海口音的中年男子(民警)聲音與操京腔的年輕男子(楊佳)聲音的對話。
民警:小伙子,請你停車接受檢查!
楊佳:馬路上這麼多人,為什麼你單單挑我?
民警:我們一個個來,請你下車接受警方的調查,出示你的自行車憑證。
楊佳:這車我租的。
民警:請拿租車憑證交給我,你拿著紙這麼遠,我能看得見嗎?
楊佳:你看不見執什麼法啊?
民警:請你把車子靠靠邊!
楊佳:你這個執法為什麼查我?
民警:那你有沒有義務告訴你叫什麼名字?
楊佳:你有什麼理由耽誤我的時間?
民警:大家相互尊重點吧!
楊佳:你不要說什麼叫尊重!尊重什麼?
民警:在法律的前提下,請你配合檢查!
楊佳:法律有哪一條規定可以限制我的人身自由?
民警:那你有沒有義務告訴我你是什麼地方人啊?
楊佳:沒有。
民警:你有沒有義務告訴我你叫什麼名字啊?
楊佳:你沒有理由佔用我的時間。你有什麼理由在這佔用我的時間?這是法律規定的嗎?你把法律拿過來,你會背!你就這樣子限制我的人身自由,你有什麼理由?
民警:這叫相互尊重。
楊佳:你不要說這個。你別說什麼相互尊重,什麼叫相互尊重,尊重什麼?
民警:在法律的前提下……
楊佳:法律?什麼叫法律?你還敢跟我說法律,法律哪一條規定你臨檢無緣無故要這樣地搶我的證件。你怎麼可以限制我的人身自由?
民警:你不要吵。有什麼事情你可以說,你認為我有什麼不對的可以……
楊佳:你當然有不對,你看那,1342,你給我說說看,你為什麼要當著這麼多人的面查看我的證件,限制我的人身自由?你為什麼都不攔,就攔住我一個。你也沒有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