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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事件隨著高層的介入,走上回歸理性的軌道。死者李樹芬入土為安,參與打砸燒的涉案人員被抓,處置不當的該縣主要官員該撤的撤了、該換的換了,縣裡生產生活的正常秩序也正在恢復。這個高潮之後的寧靜時刻,用當地一位老者的話說就是:『這幾天是瓮安最安全的時候,現在晚上11點後敢出門了。』(《財經》7月4日)
當地老者何出此言?為何這個縣城在一場波及甚廣的群體性衝突之後,居然是最安全的時候?從貴州省政府官方網的一些數字,約略可見當地的治安狀況。『省長信箱』針對網友反映後回帖:『經調查,瓮安縣2004年共立刑事案件677起,破案350起,破案率為51.7%;盜竊案立396起,破案137起;搶劫案立194起,破案率為39.15%;盜搶案件立案佔刑事案件的72.52%,破案率55.42%。』
可見,當地治安狀況惡劣,人民生活缺乏安全感,城市管理者既無力改變現狀,又遇事以冷漠、壓制為主,甚至還出現『官黑合流』的個別現象。因而導致了部分群眾產生強烈的對立情緒,積怨很深。而此時發生的少女李樹芬落水案,不過是點燃稻草的導火索罷了。令人痛心的是,事發之初地方政府的處置方式,實際上助燃了群眾的情緒,局面終於不可收拾。
少女落水,警察沒有積極施救。處理案情,警察簡單武斷。群眾情緒激化,開始游行示威,在長達4個小時裡,縣政府置之不理。群眾與警察發生衝突,警察強力鎮壓,事件初步平息,縣裡即定性為惡性暴亂,再度激起民憤。而這些對立的背景,即是長期以來民眾郁積的對於地方利益分配不公、官員枉法得不到紓解的民怨。
這種官民之間的不和諧,恐怕不止瓮安所獨有。特別是在一些資源性主導的縣一級行政機構,表現的尤為突出。瓮安縣為貴州三大磷礦基地之一,磷、煤儲量在全省佔有重要地位,煤炭和磷礦等礦權之爭,亦是當地利益爭奪之源。據當地百姓介紹,黑惡勢力與官權勾結入侵當地礦權,亦是普遍現象。
官權與黑惡勢力的合流,堵塞了民眾主張權利的最後一個出口。當然,這實際上也是理性處理此次事件的最佳切口。貴州省委書記石宗源在7月3日的會議上指出,要大力加強隊伍建設,對於乾部隊伍中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的害群之馬,一個也不能放過,必須堅決查處,並公之於眾。石宗源還強調,不能用人民民主專政的手段來對待人民群眾。否則,豈非咄咄怪事!
我以為,瓮安事件走上理性正確的處理軌道,應該始於省委書記石宗源的這番講話。再也不能漠視人民群眾的利益,再也不能無視損害政府信譽基礎的行為。對於那些殘民以滿足自己的欲望的官員,必須毫不遲疑地查處。對於那些以勾結官員自肥、自保的黑惡勢力,必須毫不容情地打擊。這是執政的底線,也是符合全體人民意願的治理之道。
我還以為,『瓮安事件』應該成為我們今後疏導民怨的一個范本。不僅要借鑒其中成功的經驗,更要吸取那些經過實踐證明是失策的教訓。特別是,要像治理堰塞湖一樣,有專門的可行渠道引導民眾的情緒,而不是一味高壓,一味堵塞,一味欺上瞞下。人民群眾的利益高於一切,不是用來作為口號而是作為行動指南的。只有真誠地對待人民,這個社會纔是真正和諧的社會。 (中國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