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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還在被關注,『范跑跑』還在被議論:『5·12』地震發生後,某視頻公司職員魯靖自動請纓趕赴地震最嚴重的北川、綿陽、都江堰等地做抗震志願者,被稱為『抗震美女』。她回京後曾閉門大哭3天,後在博客發表驚人言論:『嫁人就要嫁「范跑跑」!』(7月6日《新快報》)
魯靖的言論遭到了大多數網友的炮轟:有網友諷刺『如果「朱堅強」早點發現,我看這位所謂的「美女」也要非豬不嫁了』;有網友嘲笑『她真的會嫁給范跑跑,當第三者嗎』;有網友質疑『又從哪裡找來一個妖怪,給范丑丑當托兒』;有網友辱罵『一個字對你的評價「蠢」』 ……看來,大多數的網友是不同意魯靖『嫁人就要嫁「范跑跑」』觀點的。然而,即便魯靖嫁給了『范跑跑』、即便她借『范跑跑』炒作、即便她贊同『范跑跑』的言論,就應該遭受這樣的嘲笑、羞辱和謾罵麼?
想嫁什麼人,嫁給什麼人,這是每一個女孩的自由。有的女孩想嫁抗爭救災的人民子弟兵,那是她崇拜英雄;有的女孩想嫁給小混混,那是她崇拜武力;魯靖想嫁『范跑跑』,那是她看到了『范跑跑』身上真實的一面……人人都會有缺點,嫁給一個有缺點的人也是沒有錯的。『范跑跑』的言行並未違法,他只是說了一些在其他人看來不當的言論而已。事實上,即便『范跑跑』坐過牢,魯靖要嫁『范跑跑』也是沒有問題的,每個人都有選擇配偶的自由。如果將自己的擇偶標准強加在他人身上,只會造就更多的『羅密歐』和『朱麗葉』。
有人認為魯靖的言論是炒作,但偶像明星有哪一個沒有炒作過呢?魯靖作為一名普通的女孩,不論是以抗震救災的形式炒作也好,還是聲稱『嫁人就要嫁「范跑跑」』的方式炒作也罷,只要沒有傷害侮辱別人,也是不存在什麼問題的——有多少普通的女孩子不想通過『出格』的言論或方式一炮而紅呢?即便以芙蓉姐姐的方式走紅也是沒有錯的。想不想出名,有沒有炒作,這是魯靖和芙蓉姐姐們的自由和權利。顯然,我們不能將這樣的炒作方式與艷照門之類的炒作相提並論,因為後者涉嫌違法傳黃。
英國政治思想家約翰·密爾認為,每個人都應享有良心的自由、思想的自由、發表意見的自由;在只涉及他本人對那部分,他的獨立性在權利上是絕對的;只有在涉及他人時,人們纔可以乾涉他的自由,但也要有一個限度使個人的獨立性不受侵蝕。魯靖『嫁人就要嫁「范跑跑」』是她的自由和權利,以此來炒作也是她的自由和權利。你若贊同她,你可以追捧她;你若反對她,你可以冷眼旁觀,而不能揮舞起道德的大棒予以嘲笑和辱罵——她並沒有影響到你的自由和權利,而你若嘲笑和辱罵她卻會剝奪她的自由和權利。
行為有責任,言論有自由;她嫁『范跑跑』,我做『俯臥橕』——我不會成為『范跑跑』,她要嫁給『范跑跑』和我無關,但我不會乾涉她要嫁『范跑跑』的權利與自由。擇偶標准多種多樣、炒作方式層出不窮、思想形態多姿多彩,這個社會纔會精彩紛呈,不是嗎?非把自己的擇偶標准、道德標准強加在他人身上,都是不厚道的——那是別人的領域,我們只能在旁邊做『俯臥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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