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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一對母女勾結境外不法分子,幫助偷渡者冒充演出團成員騙取出國簽證。當他們護送偷渡者准備從首都機場離境時,被本市公安乾警當場抓獲。這起偷渡案因作案手段隱蔽、危害性大,被公安部列為掛牌督辦案件,責成天津市公安局直接偵辦。
今年43歲的夏某只有高中文化,原是一家綜合服務公司的工人,對出國勞務基本上一竅不通。夏某從單位下崗後,每天都在琢磨如何掙錢,尤其看到親生女兒初中畢業後也沒找到合適工作,夏某想賺錢的心理就越發迫切。就在這時,夏某通過在美國的哥哥結識了一位『貴人』,美籍華人練某(另案處理)。
練某稱,他常在美國和中國之間往返,組織國內演出團體赴美演出。練某告訴夏某,可以在每個演出團中以化妝師、劇務等身份夾帶幾個人出去。練某承諾,只要她幫忙聯系准備出國打工人員,就可以拿到提成,具體辦理簽證事宜則全部由他搞定。
見有錢可賺,夏某欣然答應。此後,她又通過朋友介紹認識了南方人葉某、季某,幾個人一拍即合,決定聯手乾一番大事。幾個人分工後決定,由葉某、季某負責介紹出國人員,夏某幫助練某收取偷渡費用。由於在這個過程中要經常使用電腦發送電子表格以及信息,不懂電腦的夏某把女兒喬某也拉了進來。
2007年年初,夏某在獲悉練某借組織赴美演出之機,已幫沈某、武某等三人偽造演出團成員身份成功偷渡後,替練某收取三人親屬給付的偷渡費用。其中,陳某是葉某和季某介紹的,陳某向季某支付偷渡費用40.15萬元,季某將其中18.35萬元給了夏某及其女兒。
同年7月初,練某再次告訴夏某,近期可借北京某演出團赴美演出之機夾帶4人偷渡。夏某很快找到一門心思准備出國的田某,並把田某介紹給練某。葉某、季某分別介紹全某某等3人給練某。為成功騙取大使館信任,同年10月30日,夏某及其女兒伙同練某在北京某酒店對此次被介紹的4名偷渡人員如何利用偽造身份騙取簽證進行了『培訓』。
兩天後,夏某及其女兒護送4名偷渡人員赴大使館以演出團成員的身份成功騙取出國簽證。夏某按照練某的授意向田某某收取偷渡費用22萬元,向季某收取另外3人偷渡費用85萬元(這筆費用先由季某墊付)。11月30日,夏某及女兒、葉某、季某在護送田某某等偷渡人員在首都機場離境時被本市公安乾警抓獲歸案。
日前,這起偷渡案由紅橋區人民檢察院審查終結,夏某及其女兒等4名被告人被檢察機關以涉嫌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公訴至法院。頗具諷刺意味的是,同案犯季某不但沒有拿到多少傭金,反而自己賠進去一大筆錢,可謂偷雞不成蝕把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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