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中國日報網環球在線消息據美國媒體報道,韓國首爾中央地區法院7月10日召開聽證會,會上檢察官要求法院以逃稅等罪名判處三星集團前董事長李健熙入獄7年,並上交罰款3.5億美元。
特別調查小組檢察官趙俊雄在聽證會上表示:『目前人們認為財閥集團在我們國家不受法律制約,但是從現在開始,沒有任何組織和個人在犯罪後能逃脫法網。』
李健熙的辯護律師否認這些指控並要求法庭考慮三星集團和李健熙家族對韓國經濟發展的貢獻對其寬大處理。李健熙本人未發表任何言論,在法庭上表現平靜。
據悉法庭最快能在下周宣判。韓國法律規定逃稅罪應判處5年以上至終身監禁,不過法官傾向於免除監禁刑罰。
2007年11月,三星前任首席律師金勇哲公開指控三星管理層設立超過2億美元的秘密基金,用於賄賂政府官員及檢察官等。今年1月,韓國政府指派了特別檢察官對此案展開調查。
經過3個月的調查,今年4月,韓國檢察機構宣布以逃稅、背信罪和違反交易法為由起訴三星集團董事長李健熙。李健熙因此引咎辭職。檢察機構稱對李健熙行賄罪指控證據不足。
檢察機構稱李健熙借用名名下財產達45億美元,逃稅1.12億美元,並瞞報其股票的持有轉換。他通過低價發行可轉換債券及公司發行債券等方式將旗下公司經營權轉讓給其子李在鎔,造成經濟損失,此舉構成背信罪。另有9位前任或現任三星高管牽涉其中。
三星集團由李健熙的父親李秉哲創造,集團業務包括電子、造船、建築以及人壽保險。李健熙二十年前接管三星,目前集團出口額約佔全國出口額的20%。
(歐葉)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