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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王菲與第三者出現婚外情,妻子姜岩跳樓自殺,引發眾多網友對王菲的譴責和怒罵,這起備受關注的『人肉搜索第一案』,日前在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第三次開庭審理。
據了解,本案中的北京女白領姜岩於2007年12月29日從24層的家中縱身跳下,在自殺之前,她寫下『死亡博客』,記載了自殺前的心路歷程,還提及丈夫王菲的姓名、工作單位地址等信息。
此後,大旗網於2008年1月10日刊載了《從24樓跳下自殺的MM最後的日記》專題報道;天涯論壇也於當日發表《大家好,我是姜岩的姐姐》一文;姜岩的同學張樂奕於1月11日注冊了『北飛的候鳥』網站。這三個網站上的部分文章均披露了王菲、第三者東方的真實姓名,以及王菲的工作單位、居住小區,還提到『王菲一直不露面』『王菲另有新歡』等內容。
有的網友甚至到王菲父母家門口寫下『逼死賢妻』『賤人』等字句。王菲不堪其擾,將張樂奕和3個網站告上法庭。至此,『人肉搜索』第一次進入司法程序,被稱為『人肉搜索第一案』。
據悉,此案曾在2008年4月17日和5月4日兩次開庭審理。在日前第3次開庭審理中,原告王菲依然沒有出現在法庭上。王菲的律師在法庭上提出新的訴訟請求,以被告侵犯了王菲的名譽權、隱私權為由,要求被告分別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2萬元到4萬元不等的賠償金額。
被告張樂奕的律師辯稱,王菲的姓名、單位、電話等屬於商務場合用於交流的信息,披露這些信息並不屬於侵犯王菲的隱私權。另外,王菲因婚外情導致妻子自殺,本來就是違背社會道德的,這種不道德的行為給他帶來了負面社會評價。人們擁有言論自由的權利,對這種不道德的行為作出評價也不侵犯他的名譽權。
而王菲的律師之後提出同意與被告方和解,但遭到被告張樂奕和3個網站的拒絕。在經過近2個小時的審理之後,法官宣布審理結果將由合議庭合議之後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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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人哪知道什麼是臉?
昏,這樣的人還好意思打官司,被告把這官司拖它幾年,讓這龜孫把臉丟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