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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6日晚10時,太湖交警大隊接『110』指令:在縣醫院門口,一輛小轎車撞傷3行人後逃逸。民警迅速趕赴現場,通過現場走訪得知,肇事車輛為一輛黑色桑塔納小車,撞人後徑直逃去。民警在勘查現場時,又接群眾報警稱,在縣果汁廠門前,一輛黑色小轎車撞倒一電瓶車致乘坐人受傷,而肇事車逃之夭夭。民警們又立即趕到該事故現場,在勘查現場時,又有一位騎摩托車的傷者報警,稱其剛纔在中醫院門前被一輛黑色桑塔納轎車刮倒,現小車已向老城方向逃逸。
根據群眾舉報的肇事車輛均為黑色桑塔納轎車,民警們判斷肇事者可能為一人,於是立即調出中醫院路口監控錄像查詢,很快鎖定肇事車輛為皖H622××轎車,車主系太湖縣新倉鎮汪某。民警通過公安網查詢到汪某號碼聯系,但無人接聽。民警們連夜趕到新倉派出所,經核查確認汪某系新倉鎮某村書記,經再次聯系汪某得知,該車已交給某鎮副鎮長李某駕駛。7月7日凌晨2時,李某來到交警大隊投案,並承認了他連續3次撞人逃逸的事實。(安徽市場報) (本文來源:新華網 作者:陸超聶生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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