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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和叔叔因為我犯罪脫逃相繼憤憤離世,二哥在一次車禍中不幸身亡,大哥也被確診為癌癥晚期,可逃亡在外的我既沒有為父親送終,也沒見二哥最後一面,我不想讓疼愛我的大哥也抱憾離去。八年來,我有親人,卻不敢聯系;八年來,我有戀人,卻不敢談婚姻;八年來,我是人,卻失去了做人的尊嚴……逃犯的身份像陰影一樣始終籠罩著我,擔驚受怕、噩夢不斷,我逃了八年,最終還是選擇了自首,因為這纔是我唯一的出路。』說著,孫某流下了悔恨的淚水。
盜竊獲刑
身體消瘦的孫某臉上寫滿了滄桑,30歲的他看起來遠比實際年齡要蒼老,『都是朋友義氣害了我。』
1999年,孫某的朋友龔某某找到他,要他幫忙盜竊汽車,並承諾事後分給他7000元。『其實當時我並不缺錢,但又不好意思拒絕朋友,一時義氣便答應了。』
1999年10月16日晚,孫某和龔某某竄至天津市河東區某居民小區,孫某負責望風,龔某某用事先配好的鑰匙將一輛別克轎車盜走。兩人連夜將車開到薊縣藏匿,並聯系買主銷贓,結果在銷贓過程中被公安機關查獲。2000年8月20日,孫某因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宣判的那一刻,法律知識貧乏的孫某萬念俱灰,『我想自己只不過是為龔某某盜竊汽車望了望風,又是被他硬拉著去的,不應被判這麼重的刑。我那時纔二十幾歲,要在高牆鐵窗下度過十二年,這輩子不就完了嗎?我覺得自己特冤、特委屈。』那時,他心中考慮的不是如何認罪悔過,也不是通過上訴的合法途徑爭取自己的權益,而是萌生了一個罪惡的念頭——逃跑!
畏罪脫逃
孫某開始千方百計尋找逃跑的機會。2000年8月26日,趁看守人員不備,他從臨時看守所逃出,連夜登上開往鄭州的火車,然後在鄭州換車逃到了廣西柳州,從此開始了近八年的逃亡生涯。
八月的柳州,風景秀麗,氣候宜人。但是孫某卻無心欣賞。一出柳州火車站,面對熙熙攘攘的人群,孫某便感到了莫名的恐懼。他心中明白,自己從此就是一個逃犯了,從此就要過東躲西藏的日子了。人多的地方,他不敢逗留,正規的單位,他不敢應聘。無奈之下,他在柳州郊區的一個工地乾起了搬運工,工作很累,工資很低,但即使這樣的環境,他也不敢多呆。乾了不到一星期,聽說派出所要查暫住證,他急忙領了工錢,又踏上了逃亡之路。
逃亡期間,他無端地被別人罵過、打過,但因為是一名逃犯,他從不敢抗爭,也不敢把自己的委屈向人訴說。不管和別人發生什麼糾紛,不管對方的要求是否合理,他都無條件答應,因為他怕對方要他到派出所解決,更怕對方撥110報案。
『我也想過自首。那是我脫逃後的第三年,當時我正在南寧一家汽修廠打工。』由於專門學過汽車駕駛和維修,孫某對修理汽車比較精通,常常是別人乾不了的活兒,他一伸手便能修好。老板很賞識他的能力,很快便提拔他當了領班。原來的領班不服氣,便糾集幾個人將他打了一頓。就在被打的那一刻,孫某就想,乾脆自首算了,何必受這份屈辱。可轉念一想,自己已脫逃三年,就算自首,可能也不會獲得從輕處罰,還不如像現在這樣,過一天算一天。最終,恐懼和僥幸心理佔了上風,忍下了那一時的屈辱,繼續逃亡。
近八年間,孫某先後在柳州、襄樊、南寧、上海、成都等地藏匿。『近八年中,我體會到的不是自由和快樂,而是恐懼和孤獨!』逃亡期間,孫某一直過著人不人、鬼不鬼的生活,見到警察他害怕,見到警車他發抖,聽到警笛他心驚,最後發展到只要有陌生人多看他一眼,他就以為是來抓捕他的。他每天考慮的只有怎麼躲,往哪兒藏。哪個城市他都不敢多呆,哪個單位他都不敢常乾,哪個地方他都不敢久住。早晨,他要先確認沒人來抓自己纔敢出門,晚上,他要先看看周圍是否有什麼異常,纔敢進門。近八年中,他沒有睡一個安穩覺,不是夢到冰冷的手銬,就是夢到徒有四壁的監牢……
在惶惶不可終日的逃亡中,孫某迎來了30歲的生日。俗話說三十而立,可孫某不敢談婚姻,不是沒有女孩喜歡他,而是他怕女孩知道自己是個逃犯。看到別人成家立業,生兒育女,過著幸福安寧的生活,孫某的孤獨感、失落感越發強烈。他也想成個家、過正常人的生活。
『那年我在上海打工,給一家賓館做保安,吃住都在賓館。那段時間是這八年中比較穩定的一個時期。』那時,孫某認識了服務員、江蘇女孩黃某。黃某善良大方,對他也很有好感,很快他們相愛了。黃某還帶孫某去見了自己的父母,正式確立了戀愛關系。孫某沈浸在愛情的甜蜜中。『戀愛中的人應該是最幸福的,那時我幾乎忘了自己是一個逃犯。』黃某的父母也很喜歡孫某,希望他們早日結婚。開始,孫某總是以自己是外地人,想先攢一筆錢,等有了房子再結婚搪塞對方,但是時間長了,黃某的父母覺得孫某沒有誠意,認為他在玩弄女兒的感情。這時孫某再也無法隱瞞了,他只得悄悄離開黃某、離開上海,逃到了成都。
投案自首
孫某原本有一個和美的家。父母都是退休乾部,兩個哥哥都是教師,一個姐姐也是公務員。但是,這樣一個和美的家庭卻因孫某的犯罪、脫逃而毀。孫某逃跑的第二年,要強的父親就因自責沒有教育好兒子,抑郁而終。小兒子不知所蹤,老伴又撒手而去,本就體弱的母親從此一病不起,癱瘓在床。孫某的叔叔是司法乾部,一直在為他的事四處奔走,孫某的脫逃使他對這個平時寵愛有加的侄子徹底失望了。看到哥哥為此而死,嫂嫂為此而病,想到家門不幸,從事了一輩子司法工作的他經受不起這樣的打擊,也離開了人世。臨終前,他對孫某的大哥說,孫某的事如果沒有一個結果,他死也閉不上眼。2007年11月,孫某的二哥因車禍去世,不久大哥被確診為肝癌晚期。家中發生的一切,亡命天涯的孫某一無所知。
其實,孫某也明白,家人肯定在為自己的一錯再錯氣憤不已,肯定在為自己的現狀擔心不已。他想回家看看,也想給家裡打電話或者寫信,但是他不敢,他怕暴露自己的行蹤,他怕家人把他送去伏法。
『如果當初我不跑,老老實實服刑,現在可能已經出獄了。2008年春節,我實在忍不住了,給家裡打了個電話,我媽哭著說,兒啊,去自首吧,你逃到哪一天算完啊?自首吧!這是你唯一的出路!自首吧!給家裡、也給自己一個交代!』聽著母親一聲聲相求相勸,孫某悔恨交加,這時,他纔知道他逃亡八年家裡發生的變故。
『脫逃八年,我一無所得,但失去的卻太多了,因為脫逃,不但失去了當初積極接受改造,爭取早獲自由,堂堂正正做人的機會,也失去尊嚴、失去了親人、失去了愛情。』如果當時不逃跑,自己可能已重獲自由,如果當時不逃跑,父親、叔叔也不會過早去世……想到早逝的親人,想到年邁病重的母親,想到自己絕望的未來,2008年3月,孫某終於下定決心結束逃亡生涯。他鼓起勇氣撥通了家裡的電話,把自己的決定告訴了家人。隨後,他連夜乘火車趕回原籍投案自首。
法院認定,孫某犯脫逃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犯盜竊罪,沒有執行的刑罰為有期徒刑十一年四個月,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二年。法庭莊嚴的宣判,意味著十二年漫長的鐵窗生涯,但這對於孫某來說,又不啻為一種解脫。
『回首這些年所走過的路,總是在內心深處激起難以抑制的波瀾。18歲到30歲,人生的黃金歲月本應擁有自己的事業,實現人生的價值;本應守在父母身邊盡孝道,報答他們的養育之恩;本應建立幸福美滿的家庭,享受愛情和親情的歡樂。然而,對我來說,這一切都只能是夢想了,時光不能倒流,人生不能重演,我後悔啊!』孫某說,八年的逃亡生活讓他更加懂得什麼是真正的自由,也讓他明白堂堂正正地做人纔有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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