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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指出,體育鍛煉對兒童的生理、心理和智力發展都有積極影響,因為體育鍛煉不但是一種娛樂活動,還讓孩子懂得自律,樹立信心。
但該組織負責人皮拉爾·戈雅指出,當體育鍛煉不再是游戲性質的活動,而只是為了『滿足大人的願望』時,就可能對兒童造成損害。
戈雅指出,競技體育需要接受高強度的訓練,每天大約2個小時左右,每周至少訓練5天。
報告說,從事類似體育運動的兒童中,20%面臨被虐待或剝削的風險,還有10%兒童的基本權利遭到踐踏。
報告指出,僅在英國,每年就有2600名16歲以下的運動員因為運動損傷到醫院就醫。
15%的女童運動員會出現厭食或其它發育問題,如月經不調和骨質疏松癥等。
報告還指出,兒童泰拳和阿拉伯國家用兒童騎手賽駱駝等運動就對兒童的身心發展造成了直接傷害。
此外,越來越多有潛質的年輕人被騙到歐洲踢球,他們大部分來自非洲,98%的人在歐洲沒有合法身份,70%是未成年人,大部分人滯留在歐洲,無法與家人團聚。
為了避免對兒童的身心造成傷害,報告建議7歲以下兒童不要參加比賽,13歲以前不要專攻任何一個體育項目。
據西班牙《數碼報》7月9日報道,過度參加體育競賽有損兒童身心健康。
救助兒童會今天在題為《競賽中的兒童》的報告中稱,接受高強度的體育訓練有損兒童身心健康。
報告提出以下三個重點:
首先,年輕的運動員接受高強度的訓練對身體有害,例如藝術體操。報告批評一些國家讓兒童每天接受6至8小時的嚴格訓練,而且必須遠離家人過寄宿生活。報告認為,體操運動員應當在18歲成年後再參加競賽。
其次,報告披露有些年輕的運動員因遵從職業體育訓練的苛刻要求而患上飲食失調等疾病。
報告最後指出,一些非洲裔兒童足球運動員被『販賣』,如果達不到預期要求還會被拋棄。模棱兩可的法規使非法訓練得以持續存在。